第(2/3)页 主要是在当日的一战之中,有着上千头的骆驼被打死,又或者是重伤之后只能被就此的杀掉。 这样一来,那可是多了一大堆的骆驼肉。 刚好在战后就是哭着、喊着,要加入尼古拉斯大人麾下的好运吉米两兄弟,这一对见习亲卫表示着,自己有着一手烤骆驼的绝活。 胡彪也想尝尝这种现代只有卖油的狗大户,才能享受的奢侈大餐。 于是,这样的一个事情就给安排上了。 同时,在胡彪的特殊安排之下,那些俘虏的心思每过了一天,也是在急速的变化之中。 ****** “特么!中午的食物,又是见鬼的骆驼肉麦饭~” 看到了今天中午的食物,又是这一种一层不变的东西之后,少年仔赫洛德嘴里恨恨不平的嘀咕了起来。 可是依然是递出了手里的碗,从一个负责打饭的牛仔那里,装满了一勺子的麦饭。 又让其在麦饭上面,加了一块足有拳头大小的水煮骆驼肉。 所谓的麦饭,是用没有脱壳的麦粒与仙人掌的茎肉,一起混合后蒸煮出来的一种废土时代,澳洲本地土著的传统主食。 因为小麦没有脱壳的原因,吃起很是有些拉嗓子眼,但也是总能填饱肚子。 话说!赫洛德在家里的时候,其实也是这样的一种饮食水平。 更不要说,虽然水煮的大块骆驼肉,在烹饪的过程中只是加了一点盐,嚼起来那是又硬又腥,但也总算是一顿难的的肉食。 换成以前的话,要是每天的食物能有这个水准,跟着二叔相依为命的赫洛德,那是相当的满足了。 仅仅从这样一点来看的话,尼古拉斯那个外来者完全是兑现了他的誓言,一点都没有苛待他们这些俘虏。 可是这种事情就怕对比,一比起来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此刻,就在500米远的地方。 是那些守卫、也就是巴特曼绿洲镇民们吃饭的地方;他们碗里的食物对比起来,那是要强出了太多。 特别是那种叫做红烧肉的食物,在大锅中被加热了之后,撒上一些沙葱沫。 好家伙!那种霸道的香味,就算赫洛德都没有吃过那些食物,也是无比笃定一点,那一定是美味无比。 “巴特曼绿洲的这些家伙运气真好,要是这位尼古拉斯大人,当初登陆的地方是我们红树林绿洲就好了,那样老子也能吃上这样的红烧肉。” 带着这样的想法,如同完成任务一样,赫洛德艰难的吃光了自己的午餐。 之后的时间里,在废墟中找了一个阴凉的所在,倒头就是开始睡了起来。 不然了?尼古拉斯那个外来者其实也挺不错的,也不用他们干活,只要不是试图逃跑根本就不管他们打算干什么。 这样一来,赫洛德除了睡觉还能干什么。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