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古神暗界的力量,那是王欢眼下完全不理解的一种力量形态。 本质上也是法则之力,但又不是王欢理解过,见到过的那种法则之力,而是更加高级的某种玩意儿。 会这样那并不奇怪。 就以地球的科学理论来说,宇宙之中的力,其实只有四种。 即为:引力、电磁力、强核力和弱核力。 而根据电弱理论,还可以进一步的将电磁力和弱核力统一在一起,如此一来也就剩下了三种力。 這还是在人类科技发展不够发达,理论不够完善的基础上得出的结论。 有人甚至提出过,宇宙之间,其实只有一种大统一力存在,根本不用分类。 但是表现出来的时候,却是可以表现为各种不同的力。 力如是,法则亦如是。 看似宇宙内有无数法则存在,全部刻印于最上界的天穹之上。 但其实那些所谓的法则,正确的叫法应该是法则节点,它们只是宇宙之中真正存在的少数几大法则的表象而已。 比如疯狂法则,其实就属于情绪类,或者说是灵魂法则这个大法则之下的一种表现。 严格的来说,疯狂法则应该只能算是一种灵魂法则的表象,也就是区区的一个法则节点而已。 而这个古神暗界,它拥有的力量显然不是法则节点,而就是构成宇宙构成世界的本质法则之一。 天尊,本身并不具备任何法则力量,只是通过烙印自己的一部分灵魂,与虚空之中的法则节点产生共鸣,从而利用法则之力罢了。 准神则是初步开辟出了属于自己的法则力量,但并不完全掌握。 天神则是完全掌握属于自己的法则力量,但是严格的来说,他们掌握创造的,也仅仅只是法则节点而已。 而古神,则是代表世界本源之一,最为纯粹的法则,王欢和人家,差得那可不仅仅是十万八千里,说是判若云泥都算是高抬王欢了。 这就是力量的巨大悬殊差距,差距已经大到了令人绝望地步。 或许就像暗界所说的那样,王欢这样的生灵,在古神的眼中,只不过是犹如砂砾一般的存在。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