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他甚至不敢跟这些印第安人交换火枪等武器,就是担心他们会反抗他,威胁他在密苏里地区的统治。 而陈默这名看似保守,目光短浅,只知道盲目囤地的华夏富豪,却能够收服他们,将这些骄傲自大的印第安人收为己用,打破了他在密苏里地区的垄断,这让约翰·雅各布·阿斯特不由得高看了陈默一眼,看来这个华夏富豪并不像他们以为的那么简单! 不过他也不会就这样善罢甘休! 收服了印第安部落又怎样,这些野蛮落后的印第安人只不过是些会说话的野兽而已,甚至根本就不是美国的公民,不受法律保护,就算全部杀光也没有问题。 要不是需要这些善于狩猎的野人帮他提供珍贵的皮毛,他早就利用手中强大的武装力量,将这些不听话的野人全部屠戮一空了。 与掌握着先进火器的美国皮毛公司的武装人员相比,仍然使用弓箭和长矛作为武器的印第安人,虽然战斗素养更高,更加悍不畏死,但却在火力上处于绝对的劣势,根本就不是这些武装人员的对手。 就算这些被陈默收服的印第安土著有了火枪又怎样,出了森林,约翰·雅各布·阿斯特有的是方法对付他们,他更加在意的其实还是陈默! 之前他不知道与他争夺密苏里地区控制权的人是谁,所以一直处于被动,如今既然已经知道了是陈默在对他下手,约翰·雅各布·阿斯特反而不担心了。 陈默要是一直躲在幕后,小心的隐藏着自己,不这么大张旗鼓的让印第安人运送皮毛到他的土地上,约翰·雅各布·阿斯特也很难查到他的身上,也就拿他没有办法。 可惜这个华夏富豪不知道是自大呢还是真的没有脑子,竟然这么轻易的就把自己暴露了出来。 找到了正主事情就好办了,密苏里森林里自己的武装人员不是陈默的手下和这些拥有了火枪的印第安土著的对手,自己也没有办法,只能任其发展,最多也不过是收缩力量,增加每支收购队的人数。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