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四、该隐-《废土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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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仅如此,雷森还看到平头男的脖子最底端、靠近胸膛的位置,有一条淡淡的血痕,痕迹还很新鲜。

    这也让雷森想起,毛里斯死前抓在手中的爪刀刀刃上,也有微末的血迹。

    “你刚刚……和那矮子去过那破地方,对吧?”

    平头男一听这话,目光立时剧变,整个人慌了神,他已经知道雷森是为何而来。

    这会儿,平头男终于想起了自己还有武器,拿起手铳就往雷森脸上怼。

    可惜,平头男的手刚拿起来,雷森另一只手更快速度的一挥,一道银光划过,平头男手腕一痛,手铳也掉在了地上。

    从平头男刚才的反应,雷森便确定了,平头男肯定跟随白驼去过聚居地,参与了对游民的杀戮;而从他脖子上的伤痕来看,毛里斯死前最后一搏想杀死的人,就是这平头男。

    雷森举起爪刀,冷厉一笑:“现在,我该给他,和他们,讨回来了。”

    白驼和疣猪还站在墙洞外,这里好歹还有一点光,虽然也不是很明亮,但比起彻底黑暗的庭院,也能让人感觉安全不少。

    忽地,庭院的一个方向,一个巨大的黑影飞了过来。

    疣猪和白驼顿时一惊,赶紧向两边闪开,黑影像个麻袋沉重落地,没有丝毫动作。

    疣猪闪开的同时,还往黑影飞来的方向连开两枪。可惜,除了子弹打到地面扬起的尘土,什么都没有。

    白驼急的跳脚,指着那个方向呼喝道:“快!你们过去那边看看!”

    疣猪则看起那飞来的黑影;这是白驼的一个手下,因为他理着个平头,脸上还贴着块纱布,很是显眼,疣猪还注意过他。

    平头男从庭院飞出来以后,就躺在地上,身体不时地抽搐;那块纱布只剩一点还和脸沾着,而他此刻,整张脸几乎都被划烂,布满骇人的刀口,皮开肉绽,完全是个血脑袋,还有一只眼睛不翼而飞,只剩血红的眼眶。

    更恐怖的,是他胸前的一个脚印,完全内凹下去,像是被火车头撞过似的,可以想象,他的肋骨和胸腔这会儿肯定全碎了。

    疣猪已经明白过来,这人是被一脚踹到这儿来的;能把一个强壮的成年男子,从庭院里踹到这儿,这得是多恐怖的力量?!

    白驼也看到了地上的平头男,顿时也是倒抽一口凉气。

    再看庭院里那帮战战兢兢的手下,简直是一帮酒囊饭袋;白驼想了想,靠这帮人对付雷森简直是痴人说梦,干脆一咬牙道:“都他妈别找了!给老子回来!”

    一帮人听了这话,立马回到白驼和疣猪身边。天知道在那黑暗的庭院中有多恐惧,既想找到雷森,又怕遇上雷森,每走一步都是心惊胆战。

    白驼冷声道:“你们!把我们围起来,掩护我们,往外面撤!”

    他已经不想在这里纠缠了,疣猪也没有异议,一帮手下便围成一个圈,把疣猪和白驼包围在中间,往外面撤退。

    黑暗的庭院中,雷森看到他们想跑,目光顿时变得阴冷。直接冲出去的话,肯定会被他们以强火力打回来,想要阻止白驼逃跑,必须要动用更强力的武器。

    想了想,雷森横下心,脱掉了身上的大衣,露出底下的机械外骨骼。

    黑暗的庭院中,一个杀气腾腾的身影站了出来,正面向着那要逃跑的人群。

    “脉冲炮!开火!”

    白驼等人还没反应过来,一个巨大的蓝色火球已经极速逼近。

    “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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