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砰”的关门声传来。 将正在熟睡的王渐一下子惊醒过来。 抬头看了一下床头的闹钟,“7点40分。” 他叹了口气,慢慢套上衣服,走进了卫生间。 看着卫生间的镜子中完全陌生的自己,他默然无语。 这副身高180、身材匀称、模样清秀的身体,目前看来,应该是穿越的唯一福利了。 一个月前,他还在国内上着三班倒的流水线工作。 可一觉醒来,就来到了1995年的纽约城,成了一个名叫王渐的17岁华裔少年。 想着原主的记忆,他不禁感觉一阵头大。 从小被父母抛弃,辗转于多个寄养家庭之间。 又由于性格、环境等问题,始终不能正常融入社会,终于在不久前,因盗窃罪被判50天的社区劳动。 并且,在社区劳动的过程中,还认识了现在的合租室友,艾尔。 一个跟着布朗克斯区,某不知名的嘻哈歌手混的黑人小伙。 自己上辈子连派出所都没去过,怎么就穿越到这种人身上了? 这也就罢了,可穿越到美国算怎么回事? 自己上辈子,可从没关注过美利坚有什么发财机会啊。 “嘿,王,这是新开的那家饭店的地址,你去试试。”一个满头脏辫,身材瘦小的黑人探出头来,对着王渐说道,“就说是艾尔介绍来的。” “谢了,”王渐和艾尔碰了碰拳,说道:“最近够准时的啊,每天早晨七点半回来。” “没办法,我跟着的大佬快要出道了。”艾尔说道:“现在在各个夜店打人气,混人脉。” “行了,我睡去了。今晚还得去。” 说罢,就摇了摇手,打着哈欠朝卧室走去。 王渐看着手中的纸条,轻轻的晃了晃。 在以黑人、拉美人为主的贫民窟,身位华人的自己,连找个服务员的工作,都得找人帮忙。 要不是上辈子的父母现在最多也就是个中学生,他都想偷渡回去了。 王渐一边瞎想,一边来到客厅。 在草草的吃完了两片面包后,他穿上外套,走出了阴暗的公寓。 纽约四月份的天气,依然有点寒冷。 不远处的空地上,一些醉汉坐在几根水泥管上,喝着不知是昨夜剩下的,还是今天刚买的酒。 在一些小胡同里,横七竖八的躺着一些流浪汉,他们中有瘾君子、婚姻失败、投资失败的各色人等。 男人居多,女人也有几个。 连贫民窟里的帮派分子都懒得抢他们,他们主要是互相抢劫… 在街角尽头,有几辆凯迪拉克的suv,里面传来了王八念经的声音。 他们才是贫民窟的主人,真正的帮派分子。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