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草签协议-《我在美国写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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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经过短暂的思考后,王渐站起身来,开始寻找那个叫罗伊的年轻编辑的名片。

    无论如何,得把邮费赚回来啊。

    在电话联系了对方,并被告知可以带着完整稿件去学乐出版社驻纽约分社后,他将桌上的退稿信收拾一下,扔进了杂物堆里。

    接着,王渐在为数不多的衣服中,找出了那件很久不穿的廉价西装、脱下运动鞋,换上皮鞋、又打了点发胶。

    然后,走出房间。

    正在沙发上看电视的艾尔,看到王渐先是一愣,接着便“哈哈”大笑起来。

    王渐也别扭的扭了扭身子,问道:“怎么样?会不会很傻?”

    艾尔好不容易止住笑声,“其实,看久了也还可以。就是,风格变化有点太大了。你这是要干什么?”

    “去出版社一趟。”王渐回道,“我的故事可能要出版了。”

    “哇哦。”艾尔怪叫一声,“就是他们说的那个故事?”

    “那预祝我的大佬,专辑大卖。你的故事,顺利出版。让我们一起搬出这该死的布朗克斯吧。”

    王渐只是跟他碰了碰拳头,并没有再回应什么。

    自己实在不好意识告诉他,他的那个故事可能只能赚400美元。

    王渐在布朗克斯的公交车站点,乘上公交车。

    在换乘了三次之后,王渐终于来到了传说中的曼哈顿。

    这里和布朗克斯,好像完全是两个世界。

    不再有随处可见的头戴帮派头巾、腰间别着手枪的年轻黑人,而到处都是荷枪实弹、到处巡逻的警察。

    这就让王渐感到了强烈的讽刺意味。

    治安最好的地方,警察最多。

    真?美利坚特色。

    学乐出版社的纽约分社没有兰登书屋、企鹅出版社那样财大气粗的将办公地点设立在帝国大厦里。

    它的办公地点位于第五大道旁边的一条街上。

    在形色匆匆的人流中穿行一阵后,王渐来到了一栋不算高的写字楼前。

    接着,他整理了一下衣服、深吸一口气,然后走了进去。

    …

    “您说,您说我的书里哪有问题,我改,我一定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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