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对比-《我在美国写网文》
第(2/3)页
“想办法联系到其作者,确认对方是否完成至少一卷的内容。”
“然后,争取和对方签署一个电子版权的协议。”
“电子版权协议?保底还是分成,比例是多少?”汤姆感觉自己好像参与到与众不同的事情中,有点颤栗的问道。
王渐想了下出版社的分成比例标准。
畅销书续集类的,最高是20%。
公认的文学大家,类似海明威那种的最高可以达到25%。
再考虑到网上发表,这个不为人了解的新兴发表方式,以及网站运营成本。
“50%的分成比例吧。”他回答到。
“让我们来做个实验吧。”王渐大声宣布起来。
“因为网站上大部分都是奇幻小说,那么我们就和今年奇幻小说的标杆,《冰与火之歌》做个对比。”
“《冰与火之歌》第一卷完全走的是出版社路线,《奥术神座》走网上宣传,出版社发行路线。”
“而咱们网站上这本书,则走的是网络发行路线。”
“考虑到宣传渠道、知名程度、分成比例的不同。”
“如果咱们网站上的那本书,作者收入能达到《冰与火之歌》的三分之一。那么,”王渐笑了起来,说道:“我觉得,咱们可能发现了一个,可以称之为事业的东西。”
汤姆和罗西看了看王渐,又扭头看了下电脑。
在反复几次后,他们同时点了点头,然后嘴角的微笑慢慢的荡漾开来。
而王渐则坐回沙发上,开始考虑起,怎么增加网站和即将作为实验品的小说曝光度问题。
就在王渐三人,挤在那狭窄的公寓里,忙的不可开交的时候。
“叮咚”的门铃声,忽然响了起来。
王渐看了看挤在电脑前,统计着各种数据的汤姆和罗西。
摇了摇头,自己来到门前,打开了房门。
只见一抹红色的头发,在阳光的照射下分外的刺眼。
然后,一个略带嘲讽的女声在耳边响起。
“大作家,你还真是好忙啊。”
王渐揉了揉被阳光晃到的双眼,看向对面。
居然是莉莉的闺蜜,广告界的白骨精,琳恩。
他想到莉莉曾经说过,这个琳恩知道自己和莉莉的事情。
王渐有点别扭的将对方让进屋内,问道:“有什么事情吗?”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