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上海夜店蹦迪简史-《国啤(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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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舞厅?

    这下轮到钟小勇傻眼了,“怎么会是舞厅?”可是这也是个聪明孩子,他马上明白了,舞厅里有人跳舞才叫舞厅啊,那人只要一活动就会口渴,口渴就要喝水,喝汽水,喝啤酒!

    “小树,你自己一人来逛了?”马小军等人下车,众人仰望着此时上海的第一高楼,嘴里都尽是感叹。

    黄金地段、历史底蕴,专业水准,七重天舞厅开业后不仅生意兴隆,甚至成为众多外媒向读者介绍当时中国改革开放的一处样板:

    NHK、《朝日新闻》以及多家英、美、法、港台先后前往采访报道。

    舞厅也因为经营正规,风气良好,多次被市、区文化系统评为精神文明舞厅。是的,你没有看错,舞厅也是精神文明的载体之一,在九十年代!

    “走吧,上海人爱跳舞。”杜小树眨眨眼睛,带头走进了七重天酒店。

    说起跳舞,不论是“正大光明”还是“偷偷摸摸”,跳舞这项娱乐社交活动始终从未从上海人的生活中彻底消失过。

    在刚刚改革开放的70年代末期,一些大胆的舞迷就开始自发组织起舞会,参加的人里既有经历过那段“十里洋场,歌舞升平”的老克勒,也有那些对这项新事物充满着好奇的年轻人。

    然而,历史总是在探索中前进,在曲折中发展。

    这句听起来老掉牙的废话放在八、九十年代上海的舞业上却很是贴切。

    在民间舞会方兴未艾之际的1980年6月,公安部、文化部联合下发《关于取缔营业性舞会和公共场所自发舞会的通知》,人们跳跃的舞步,一时间四散而去……

    就像挡不住黄浦江水向东奔流,群众们的舞步终究也停不住。台面上不能跳,那就悄悄跳。

    上面很快意识到了这一点:1984年,中宣部、文化部、公安部又再次联合下发《关于加强舞会管理问题的通知》。尽管通知强调了主旋律依然还是要严格控制,但毕竟较之完全禁止算是开了个口子。

    真正的改变发生在1987年。

    得益于前一年复出担任文化部长的王蒙大力推动,这年2月,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改进舞会管理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举办营业性舞会是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一种客观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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