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毫不夸张地说,在甘田镇整个的税收之中,他金家至少也是半壁江山的存在! 你宋家再厉害,不也全靠他来养着? 金老爷是这么认为的,当然,如果是曾经的县衙,县老太爷,他自然不敢这么对待。但是,时代变了,这是一个讲求民主、科学的时代,金老爷这类富人的地位,瞬间水涨船高。 曾经的士农工商,已是成为过去了。 “金老爷,具体你可以说说,这镇上出了小偷,我们自然不会坐视不理。” 宋子隆皱了皱眉,看在对方身份特殊上,没有多说什么。 “喏,就是他,这混蛋偷了我一百块大洋,还敢留下书信!黑玫瑰?我就没见过这么猖狂的贼!” 金老爷将贼人留下的纸条,交给宋子隆。 “黑玫瑰?” 宋子隆与周三元对视一眼,周三元将金老爷好说歹说劝走后,这才回来。 “队长,这黑玫瑰该不会就是前不久,大闹魔都的那个神偷大盗吧?” “很有可能,这潦草的笔迹,与报纸上刊登的一模一样。” 宋子隆对照桌上的报纸,其上有一张魔都巡捕房爆出的黑玫瑰手信,与他手上这份几乎一模一样。 “嘿,不愧是盗贼,一看就没啥文化,这玫瑰的玫都写错了。人家是玫,他写成了枚!” 周三元摇了摇头,一副瞧不起那所谓大盗的模样。 不说别的,就文化这一事上,他绝对比这黑玫瑰厉害一些! “别贫了,这黑玫瑰不简单。就连魔都各大租界的警力,都拿他没辙,他这次出没于我们甘田镇,只怕要想逮捕,殊为不易。” 宋子隆曾接受过新式的培训,知晓魔都租界内那些警员的实力,一个个都很厉害,连他们都束手无策,就已经很说明问题了。 “哎,队长,我看你就是死脑……陷入了一个误区。魔都是什么,高楼大厦,多么繁华?就是这种环境,给了他黑玫瑰藏身之处,所以魔都的同行才难以将其抓捕归案。可咱们呢,咱甘田镇能有多大,他进来了,还想轻易逃走?真当咱们这几十号人是吃干饭的?” 周三元摸了摸鼻子,很是自信道。 宋子隆无奈摇头,但是周三元的话也不无道理,魔都与甘田镇环境不同,抓捕难度自然也大为不同。 这黑玫瑰能逃过魔都警力的抓捕,未必能逃过他甘田镇警察厅的抓捕! 伏羲堂。 “请问有人在吗?” 一个兽皮少女,左顾右盼,似乎对周围的一切很是好奇,她迈步走了进来。 “喂喂,好……好靓的妞!” 文才拍了拍秋生的肩膀,指着门口进来的兽皮少女,说话有些结巴。 有一说一,他文才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但是类似于雷秀这种,身着兽皮衣裳,充斥着一股另类的野性美的女孩,他还真没见过! 毛小方闻言,也来了兴趣,刚欲抬头,便见秋生已是起身挡在了他的身前。 “这位……姑娘,请问你是来看病,还是来看相的?别误会,我们伏羲堂不止是医馆,还是一间道堂。上可斩妖降魔,下能治病救人!” 秋生笑脸相迎,文才紧随其后,雷秀却是退后了几步。 她对生人有股与生俱来的排斥,尤其是秋生与文才,一看就不怀好意。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