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二章 鹌鹑-《妙手生香》
第(2/3)页
曹醒微微颔首,示意妹妹继续说下去。
“如果如你所说,发生了这样的情形,从今以后,我只是秦王妃。”
含钏笑了笑,“我有钱,有宅子,有私产,有爱好,有手艺,甚至有祖母为我买下的万亩良田与庄子,我还有曹家,还有爱我的哥哥,疼惜我的祖母,一心一意维护我的小双儿和钟嬷嬷,还有白爷爷,还有拉提和崔二...甚至还有手帕交——你不知道吧,尚家姑娘和户部尚书左家的孙女如今与我可好了,我们还一起淹过人...打过人...撒过谎...捉过...”
含钏求生欲极强地止住了“奸”这个字。
赶忙扯开嘴角,莞尔笑起来,争取尽快拉走曹醒的注意力。
“我会收拾好心情,当好我的秦王妃,甚至可以借由这个身份走南闯北地看一看、吃一吃——彻底放下对徐慨的依恋与情意,就像嫁给一个合适的人一样。”含钏比了个动作,在空中画了一个下垂的弧形,“徐慨其人,为人板正方直,就算最后再无情分,也不会做出极为过分的事情——看人,要看最低处。”
对于这一点,曹醒倒是认同的。
和徐慨出生入死闯一趟北疆,他承认徐慨是个爷们儿。
徐慨虽沉默寡言,时不时带了几分板正固执,可不得不说,无论是从心智、为人、处事、手腕...徐慨都不是个弱者,甚至有敏于人、先于人、优于人的某些特质,比如韧性、比如聪明、比如隐忍。
当时他们被困在西琼部落原址,马无草料,人无水源与补给。
同行的官吏想将西琼部落剩下的十来匹马杀来吃了。
徐慨不允,不仅不允,还一鞭子抽了过去,立下誓言,谁敢动西琼部落的马,就将谁当场斩立决——徐慨一双眼赤红,和马儿一样揪起地上的荒草塞进嘴里,喝早上难得的露珠,吃在荒草中四处逃窜的鼠类与虫子...
在徐慨狠戾且决断的面前,无人敢动那几匹马。
当安娘带领三千精兵杀回来救下他们时,那些鞑子看到他们身后的活马,十来个人朝他们跪下了。后来他们才知道,北疆草原上的鞑子爱马如命,身边的马很多是自己亲手接生的,他们把马看作兄弟、看作亲子、看作挚友。
他毫不怀疑,如果当时他们杀掉马匹以充饥,折返回来的鞑子就算不杀了他们,也不会容忍他们同行。
如果他们未曾与这一队人马同行,那后面的事,都不会发生。
他们会灰溜溜地回京,北疆的事儿办砸了,且胆子被西陲军吓破了,一个任务也没有完成。
他去过北疆,并且去过三次,他尚且不知北疆人对马匹的感情。
徐慨如何得知?
他曾私下问过徐慨,为何要这样做。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