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4.猜测(二更)-《盛嫁无双之废柴王爷神医妃》


    第(1/3)页

    太阳升起来,山洞里多了几分光亮。

    那抹墨色身影靠近,元秋确认,就是青夙。

    仍是那夜穿的墨袍,仍是那张面具,仍是那双没有温度的眼眸。

    剑光闪过,元秋手脚脱离束缚,从地上站起来,感觉头重脚轻,伸手扶着山洞石壁,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青楼主,谢谢你救了我。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我娘知道吗?”元秋问。

    青夙一言不发,转身往外走,元秋便抬脚跟上。

    到山洞外,视野开阔,入目是郁郁葱葱的林木,姹紫嫣红的花。

    元秋抬头,晴朗的天空湛蓝如洗,飞鸟成群,空气清新。

    “前夜我本是去寻你娘商议上次所谈之事,恰巧碰上有人抓了你。”青夙看了一眼正在舒展身体的元秋,开口说道。

    元秋闻言便笑了,杏眸弯弯,“那我可真是太幸运了!前夜?已经过去那么久了吗?”

    话落,元秋转头就看到不远处那惨不忍睹的尸体,神色微变,“这人还有同伙,我们快走!”

    “死了。”青夙说。

    元秋愣了一瞬,“你把他的同伙也解决掉了?”

    青夙轻轻颔首,“他们都是我的师叔。我若对上两人联手,没有胜算,便等到分开时才动手。”

    先杀了出去散播消息的那个,回来再宰另外一个。

    “你师叔?是西辽皇室派来的吗?”元秋问。

    “没错。”青夙点头。

    “我不知道这是哪里,还要烦请你送我回家。”元秋很客气。

    “你确定要回去?”青夙问,“你已失踪两日,届时定会有风言风语,你与南诏苏默的亲事也未必能取消。但我已救你一次,先前你娘提的要求,便不做数了。”

    “没问题。关于那桩亲事,不敢再劳烦青楼主。”元秋点头,“不过,我不回家,能去哪里?”

    “我可以暗中通知你娘,她安排你到别处过安宁日子。”青夙说。

    元秋摇头,“多谢青楼主好意,但不必了。我想跟我娘和姐姐弟弟生活在一起,其他的并不重要。”

    “你打算回去嫁给苏默?你清白未失,这桩亲事改不了。”青夙说。

    元秋轻笑,“倒也无妨吧。经过这一遭,我还好好地活着,能回家去,已是万分幸运。和亲之事,其实不算什么,如果皇上那么执着,再生了岔子,倒是会给我娘带来麻烦。”

    “他是南诏质子,若他日后要走,和离便是。在万安城,那苏天仙还能欺负我不成?若他品行不端,为非作歹,我干脆把他毒死,就可以当自由自在的小寡妇了,多好呀!”

    青夙:……

    “青楼主?”元秋揉了揉发疼的手腕,“我们是不是可以走了?”

    “苏默也被抓了,既然你愿意嫁给他,那我再帮你一次。”

    青夙话落,元秋尚未反应过来,就被他一个手刀劈晕过去……

    因前夜南安王苏默和镇国公府二小姐沐元秋双双失踪之事,万安城戒备森严,进出都要严格盘查。

    临近正午,城门外依旧排着长长的队伍,等待进城去。

    突然一声惊呼,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

    “那……那不是苏天仙吗?”有个经常往来万安城做生意的男人高喊道。

    只见一个身形单薄的白衣男子脚步缓慢地走向城门口,身上一片一片的血迹触目惊心,凌乱的头发遮住半张脸。

    换个人,便是狼狈。但苏默,只让人觉得有种别样的凄美。

    而他背上,还背着一个人。

    “该不会是沐家二小姐吧?”有人说道。

    毕竟元秋和苏默在传闻中是一起失踪的。

    很快有人附和。

    苏默背着的,明显是个女子,身上裹着一件宽大的墨袍,脑袋趴在他肩上,只能看到一点侧脸。

    这个画面,足以让人浮想联翩。

    守城兵不敢拦,立刻去跟上头禀报。

    其他人都目送苏默背着元秋进入万安城。他走得很慢,垂着眼眸,安安静静地仿佛跟周遭的热闹喧哗不在同一个世界。

    百姓议论纷纷。

    有说是苏默和元秋一起历经万险逃回来的。

    有说是苏默拼死救下元秋,带她回来的。他身上大片的血迹可以作证。

    有说元秋已经死了,苏默背回来的是一具尸体的。毕竟元秋昏迷着,一动不动。

    但已有不少人开始感慨,苏默和元秋若是都大难不死的话,真应该在一起,共患难的缘分,何等珍贵!

    “容姑姑,有消息了!”段云鹤人未到,声音先至。

    房门打开,容岚冲出来,神色急切,“找到秋儿了?”

    段云鹤点头,快速地说,“我在街上亲眼看到苏默背着姐姐进城!本想过去看看情况,但宫里来人,把他们接进宫去了!”

    段云鹤话音未落,容岚已脚步匆匆地出了静秋院。

    沐元若先派人去通知沐振轩沐元诚和顾枫等人回来,而后便追着容岚往皇宫的方向去了。

    此时在宫里,元秋闭目躺着,尚未苏醒。

    两个太医看过后,留下一瓶药膏便离开了,两个宫嬷嬷上前去,开始解元秋的衣带。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