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三章 死与复仇(三)-《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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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大顺翻旧账,是有一整套合理性的。
已知:英国和大明打过仗,广义上也是贸易和关税问题。
又已知:英国不久前才和孟加拉打过,而且也是广义上的贸易和关税问题。
那么,英国在占据印度之后,是否会因为广义上的贸易和关税问题,和大顺开战?
这显然,大顺的猜疑非常合理。
对有前科的人多加提防,合理的不能再合理的人之常情。
只不过,即便有这么多的前情,约翰·莫当特对于内阁的指责,以及要把威廉·皮特彻底拉下来、清洗小爱国者团体的角度,却不是站在“反思”的角度上展开的。
或者说,他不是站在“英国被大顺打是活该,谁让你去招惹大顺呢,内阁要反思在印度的所作所为,引发了天朝的警觉和反感。”这个角度。
他不认为这应该反思。
而是,他很刁钻地选择了一个非常“英荷政治特色黑色幽默”的角度。
他不指责爱国者党们的开战,也不指责威廉·皮特引以为傲的孟加拉关税战争。
相反,他指责的方向是“为什么没有提前歼灭中国舰队,而导致直布罗陀被攻下?”
听起来,好像很可笑,这不是扯犊子吗?
但实际上,约翰·宾被枪决的罪名,既不是怯懦、也不是无能,而是【没有倾尽全力去俘获、击沉或焚毁敌方战舰】。
如何证明他的罪名成立?
因为法国舰队获胜了呀。
或者说:
因为他没有倾尽全力去俘获、击沉或焚毁敌方战舰;所以法国战舰没有被俘获、击沉或者焚毁。
因为法国战舰没有被俘获、击沉或者焚毁;故而可证他没有倾尽全力去俘获、击沉或焚毁敌方战舰的罪名成立。
这种政治上的黑色幽默,是独属于英荷的,实际上法、俄、奥、中等国,其实都不能理解这种逻辑。
或者说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或者说,昭昭天日、莫须有;但真的是搞不出这种东西来。
这玩意儿和莫须有之类的法律逻辑,真的不一样。
至于为什么说这不是英国独有的,而是荷兰也有,因为历史上红溪惨案发生后,荷兰人对甲必丹连富光的审判,也是一样的逻辑:审了半天确实没证据,而且连富光也确实提前举报了连怀观等人是乌衫党,但最终的判决依旧是:
连富光的有罪,他的罪不在于他做了什么确实反叛的事,而在于他没做什么——如果他做了什么,为什么华人会起义呢?因为华人起义了,所以可证他什么都没做,导致了起义爆发,故而罪名成立,没收家产,流放。
当然,作为一个英国贵族,约翰·莫当特,对这一套非常了解。
所以,他弹劾的方向,不是大顺一直在宣传的那些翻旧账、以及在印度的激进政策引发了大顺的警觉。
而是按照英国的特色,用一种实际上中法等国,其实都不怎么能理解的、感觉纯扯犊子的逻辑来指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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