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八章 死与复仇(八)-《新顺1730》
第(1/3)页
话虽如此,但两边根本性的分歧并未得到任何程度的解决。
送俘虏回伦敦,这件事本身,可以有各种不同意思的解读。
事情就是这么事儿。
不加感情的描述,就是“中法联军攻克了直布罗陀,把俘虏送还英国”。
但,做事, 尤其是这种国家之间的外交与博弈,是不可能不加感情的。
送俘虏这件事,可以加上多种不同的含义。
可以是恐吓:
听听这些俘虏们,经历了怎样的地狱般的三个月?听听这些俘虏们,是如何描述窜天猴所引发的直布罗陀火狱的?听听这些俘虏们,是如何评价大顺最后用炮兵轰击他们方阵的血腥?
也可以是示好:
我把俘虏送回去了, 咱们之间可以和谈了,我展现了我足够的诚意;我把俘虏送回去了,咱们两国之间可以单独媾和了, 神罗内的事你们以后别掺和了,我来当普鲁士和奥地利的仲裁者,你们汉诺威的这个帽子可以扔了;我把俘虏送回去了,咱们之间其实真没必要继续打下去了,你的财政受不了,我也受不了了……
就像是后世的一些体育比赛一样。
可以是单纯的足球、单纯的乒乓球的体育竞技。
但也可能,某场球赛的结果,引发了一场死亡几千几万人的战争;也有可能,一场球赛,引发了两个敌对国家的外交破冰。
送还俘虏这件事,本身是单纯的, 但却可以赋予许多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政治意义。
中法两国的同盟,从一开始就存在着巨大的分歧。
只不过, 在大顺正式出兵之前、在大顺的舰队与直布罗陀击败了爱德华·博斯克恩的舰队之前,法国无路可走, 不得不和大顺的外交官“相谈甚欢”。
然而,一旦直布罗陀被攻克, 中法之间的分歧, 也就是关于“如何结束这场战争、战后的条约怎么签”的问题上的分歧,也就不可能再其乐融融、搁置分歧。
两者分歧的根本原因,是中法两国生产力的巨大区别。
这个区别……
简单来说,以英国的《航海条例》为例。
是反对【英国】的《航海条例》?
还是反对英国的【《航海条例》】?
精炼后的重点,是反对英国?还是反对《航海条例》不管他是哪国的?
这个“重音”放在哪的区别,推广开来,超脱狭隘的《航海条例》,就是中法之间关于战后分赃的分歧所在了。
而战后分赃的分歧,终究还是要看这场战争打到什么程度、以什么样的状态结束,才能确定最后和谈的时候能拿到什么样的条件。
大顺的新学一系,是否理解大顺到底想要什么?到底要干什么?到底需要达成什么样的条件?
其实,他们是知道的。
虽然他们未必十分精通,亦或者他们未必能够全然理解大顺的诸多要求和条件其原因和目的。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