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三章 死与复仇(三三)-《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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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些东印度公司还都在,英国或许、至少理论上可以牵头,大家合伙把中国商船赶走,咱们赚这个差价。
现在,连理论上的可能都没有了。
皮特按照他所熟悉的那套殖民贸易理论,知道当初摆在大顺面前的只有两条路。
要么在家。
要么越过印度、非洲,跑到欧洲来。
没有中间选项。
可偏偏,愣是靠着欧洲的乱局、荷兰的国情、瑞典的走私,把非常难的那一步迈出去了。
现在看着那些讽刺他的文章上的设想,比如在下南洋时英国就该全面投中什么的,似乎那真是唯一一条可以避免现在这种局面的路。
但,不管过去是因为国情、内斗、专营得益者等等原因,没做成就是没做成,现在没机会了,以后也没机会了。
之前遮罩的迷雾,在这一刻已经去除了许多。
格伦维尔希望让皮特把关税问题提出来,把媾和停战问题提出来,希望保住家族同盟的利益。
但皮特……是有自己的尊严的。
他知道自己有儿子,还有后人,还有家族。
但他更知道,如果自己提出关税问题,那么自己死后的名声,一定会差到极点。
或许,此时看起来,这不失为一個好选择。
能让绝大多数能发出声音的人满意,似乎吃亏的、且能发出声音来的,只有已经半残的东印度公司。
但将来呢?
托马斯·萌为东印度公司辩护的一个预设前提,是东印度公司获得了好望角以东的贸易垄断权。
不只是英国的,而且还要击败荷兰、法国、奥地利、葡萄牙……
在这个前提下,进口可以做转口贸易。
可,这不就是讽刺他的文章里说的,在下南洋后投中的策略吗?
如果考虑到托马斯·萌的东印度公司董事的身份,就不应该被他当初的经济学所迷惑,因为他的身份里的预设前提就是东印度公司垄断好望角以东的贸易品航运。
但多数人并不会去思考这个隐藏的前提条件。
所以,此时很多人觉得,这样挺好的。
但皮特知道,这样不好。
即便现在好,三年、五年、甚至十年之内看着还不错。
国债也能还清了、贸易额也发展了、更多的人发财了。
可是,东印度公司发财的本质是什么?是把平民手里的白银,吸到了东印度公司的董事手里,他们创造了什么财富吗?
皮特很清楚一件事,那就是一个摆在眼前的例子:荷兰的衰败。
不只是那种明面上的衰败。
更是因为商业的过度繁荣,导致的荷兰国族构建的全面失败,内部的割裂无法弥合。
商人与行会的冲突、贸易与本地工业的冲突、包税商与农民的冲突、寡头与贵族的冲突……割裂到无以复加,连国族认同都无法构建,七省彻底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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