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八七章 里病外治(二)-《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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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最出名的事,倒不是屠杀阿卡迪亚人,而是华盛顿下令抽签处决英军战俘的阿斯吉尔事件中,他对被抽到签的英军军官表达了同情。

    恶人做了一辈子的恶,就因为这点同情,成为了好人、绅士、值得尊敬的善良的人。

    而历史上约瑟夫·戈丁逃走之后,沉浸在女儿和孙子被当面剥皮烧死的痛苦中,不到三五年,便和妻子纷纷死了。

    此时的约瑟夫·戈丁,已经完全不信那一套好人好报、行善天堂的说辞。

    他现在的脑子里,想的只有复仇。

    他要抓住摩西·哈森,把他的皮扒下来。

    不止如此,他还要杀死每一个他看到的说英语的人。

    和牙买加的奴隶烧死白人、亦或者明末江南奴变佃变把主人打死的那些人类似。后世的“史学家”或者“相信人间拥有爱和永恒正义”的人,难免会说他们的报复过于残忍、失去了正义性等等。

    这种宁可自己死、亦要做完美受害者供后人凭吊的想法,此时并不是主流,甚至基本没有什么存在的空间。

    约瑟夫·戈丁和他身边的这几百名游击队员,想做的事非常简单也非常粗暴。

    杀回去。

    现在,他们手里拿着大顺支援的步枪,吃着大顺从北卡罗来纳和康涅狄格州购买的廉价玉米和小麦——只要不给纸币而给白银,玉米和小麦要多少有多少,十三州的商人会主动运到圣劳伦斯河。

    他们手里拿着的当初大顺从法国人那购买的海军款步枪的改进版,成为了阿卡迪亚游击队和瓦巴纳基联邦军的制式装备。

    正如英国王党的那群人所言,火枪在大顺的生产价格逐渐降低,一船人参贸易的利润,足够送来上万把火枪。

    或许,从“美学”的角度,此时此刻,约瑟夫·戈丁,应该从口袋里掏出几个铅兵娃娃,那是两年前被游骑兵活活剥皮的三个孙子的遗物。他应该在篝火旁,将这些铅兵娃娃,融化成为铅弹,化作复仇之魂,在将来的复仇中用上。

    但现实并不是这么“美”的。

    当初他逃走后,跟他一起逃走的另一个女儿,很快就疯了。因为姐姐被人活活剥皮的场景,她怎么也忘不掉,不久之后就彻底疯了,跳进河里淹死了。

    逃走的另一个孙子,得了天花死了。

    他的村子被烧了。

    村子的马都被抢走、粮食都被烧毁、房子全都烧了、牛全都杀了。

    他连被剥皮的女儿和外孙孙子的遗物,都没有了,更不可能有什么铅兵娃娃。

    他的仇人,那些游骑兵,这些年一直造到处追杀他。

    和英国的正规军不同,英国的正规军受制于操典,并不怎么会在森林中作战,而北美的巨大原始森林,以及华盛顿和第44、48爱尔兰团的覆灭,促使了北美组建了游骑兵。

    也就是,从边境地区那些熟悉丛林作战的人中挑选,以游击战对抗游击战,干得好将来可以将抢来的土地优先分配。

    这些人很擅长在森林里作战,用标准的土匪的作战方式,杀光、烧光、抢光,剥头皮、换赏银。

    应该说,北美的游骑兵,是最接近“连队”这个单词的英语本意的。

    【连队】,【公司】,是一个词。

    这些游骑兵连队,就是一个个【公司】,由人出钱组建,战后分红分土地,分优先圈地权。

    这些阿卡迪亚人的村落分散各地,每个村落也没有多少人,于是一个又一个的村落就这样被游骑兵毁灭。

    应该说,阿卡迪亚人应该“感谢”这些游骑兵新教徒。

    是这些新教徒,让他们学会了“团结”,教育了他们,使得他们逐渐有了超越了家庭和村落的共同体认识。

    现在,想约瑟夫·戈丁这样的人,很多很多。

    有些是死里逃生的、有些是在被驱逐的过程中暴动自救的、有些是在船上被大顺救下来的、有些是从西班牙殖民地运回来的。

    和西班牙人的谈判,是轻松且愉快的。既然西班牙人担心新教徒的扩张,本国又缺乏足够的人口填充,那么他们宁可选择阿卡迪亚人、或者中国的天主教徒,也胜过将来被新教徒蚕食。

    而大顺对那些死不悔改、绝不改信的天主教徒,态度那是相当明确——应润尽润、能润皆润。

    只要别让大顺政府掏这笔钱就行。

    这里面,罗马教廷的作用,或者说耶稣会的作用,还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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