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八九章 里病外治(四)-《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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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种植苹果,甚至不需要专门培育,只要插上枝条就能发芽。
两侧的玄武岩山岗使得山谷呈现出一副神奇的微气候,温暖、湿润、四季分明而又没有暴风。
如果这种地方在大顺,这126公里长的山谷,只论农业条件,谓之小关中、小洛阳,亦可担得起。两边若是各建一处关隘把山谷一挡,便真有三分相似。
阿卡迪亚人在这里经营了150年,搞起来了基本的水利设施、灌溉农业、建造了堤坝,使得这里的土地成为了水浇田。
中国犁从中国传到荷兰、又从荷兰传到法国、再从法国传到这里。
垄作、牛耕、换茬、灌溉,摆脱了中世纪和北欧重犁需要六八匹牛马的弊端,极大地提升了农民的生产力。
六匹马才能拉动的重犁,和一头牛就能拉动的曲辕犁,在农业成本上是有巨大差距的。
六匹马才能拉动的重犁,必须要有人赶套;而一头牛两头牛就能拉动的曲辕犁,女人可以跟着赶套,也可以根本不用跟着。
这些技术上的进步,再加上一百五十年的水利建设,法国人其实给了北美一个“另一种可能”——改土归流、化猎为耕、混血归化、农业成镇。
并不是只有把原住民全都杀光这一种可能。
天主教当然也不是什么好鸟,但好与坏是相对来说的。新教在欧洲,于反贵族反教士一事上,是进步的。
但正如老马所言,思想可以直接搬走,社会基础、经济基础、社会物质条件,能搬走吗?
新教在欧洲是有一定进步性的。
在北美,就是极端反动的。
不管是马萨诸塞的政教合一制、还是塞勒姆女巫审判、还是对异端屠杀驱逐、亦或者对原住民的屠杀。这些社会基础、经济基础、物质条件,和欧洲、尤其是中欧和神罗境内的情况不同,那么在欧洲曾是进步力量的新教,在这里就成为了反动透顶。
而从政治经济学上讲,最反动的制度,就是十三州的私人土地所有制,使得大量的土地无法开发,严重阻碍了十三州农业生产力的进步。
这是秃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
十三州一共他妈200多万人口,能出现成千上万愿意来北方、忍受着印第安人报复和危险、比十三州的农业条件和气候条件差得多的地方,来种地。
当年驱逐了阿卡迪亚人口,随便一招,就有6000余人欲来。
都是来种地,你家哪怕有100亩地,你愿意舍家弃业来“苦寒”边疆之地吗?
这证明什么?
无需赘言。
包括后世一些“历史学家”,也说这一次迁徙运动的主因,是因为“那里有大量的自由的土地”。
什么叫“自由”的土地?
在英语语境中,“自由”和哲学意义上的自由不一样,更多的是意味着一种财产权,且存在着相当严重的滥用现象。
对这些人而言“自由”的土地,换句话说,亦即这些土地的所有权是不属于任何人的,因为属于他人的土地对无地者来说就是不“自由”的土地。
问题在于,这些地,从资产阶级的自然法理论,是属于在此开垦的阿卡迪亚人啊。是他们的劳动,将这些自然的土地变为了耕地,按照资产阶级的理论,理所当然是属于开垦者的。
只不过,开垦者,恰恰是“原住民”。
于是,便不能用这一套法理,而是用上了最反动、最封建的宗教法理,开除人籍。
准确来讲,这就是封建宗教法权对资产阶级的法权的反攻倒算——早期的资产阶级的法权意识,出于反封建反贵族和殖民的需求,是讲“劳动”的,而且是大讲特讲劳动的。
虽然说,大顺就是个封建王朝,并没有这种进步的思维,也不可能以此为意识形态做事。
但是,客观来讲,这一次大顺出兵北美,确确实实就是维护了资产阶级的法权的神圣性,代表着进步力量,怒草封建宗教落后势力。
只不过,过程有点血腥而已。
但这背后的人,还是尽可能希望把这种血腥减轻。
于是,大顺派来的教官们,用法语教这些人,唱了一曲刘钰特别给这些人准备的“战歌”。
既是战斗的歌。
也是仁慈的歌。
人的歌。
与野兽不同的歌。
歌词略微变化,却很是应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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