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三零章 土豆和向心力(下)-《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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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国不需要搞自由贸易,所以法国一直坚持着白兰地保护政策。而白兰地保护政策,也就意味着,走私。

    要么,北美的法国人拿十三州的蜜糖朗姆酒。

    要么,北美的法国人就得拿大顺的土豆烧酒。

    而从成本、运输、河流走向、人参产区、海狸皮产区等分布来看,选择大顺新益州的土豆烧酒,是最经济的选择。

    即便说,没有大顺和法国之间达成的贸易协定,只靠“自由贸易”,实际上新益州的土豆烧酒政策,也会获胜。况且,一战结束后的中法谈判上,大顺拿到了在北美卖酒的特权,因为法国知道自己反正也管不了。

    土豆烧酒的潜力,是非常巨大的。

    恩格斯在评价普鲁士的烧酒崛起的时候,描述过一个经典的“过程”,可以说是劣币驱逐良币、也可以说是土豆淀粉制造酒精是当时最为廉价的选择。

    【为了制造“精美”而又廉价的糖酒,人们把大约一桶真正精美的牙买加糖酒、三四桶廉价而粗劣的勃比斯糖酒和两三桶普鲁士马铃薯酒精掺和在一起】,廉价,所以打的真正的糖酒溃不成军。

    【在非普鲁士的德国北部稍微懂得一些葡萄酒门径的人,都不愿从汉堡买法国的白葡萄酒,因为谁都知道,这种酒在那里是用铅糖加甜的】。土豆烧酒的伏特加特性,使得用来伪造勾兑非常便捷,因为没杂味。所以,白葡萄酒不是甜吗?那往里面兑点葡萄汁、兑一点醋酸铅,调和之后,绝对的法国白葡萄酒味。加糖不行,加糖一尝就尝出来了,勾兑出的味儿不对,只能加醋酸铅。至于说醋酸铅有毒?关我吊事?能挣钱就行。你真法国白葡萄酒肯定破产,谁不用醋酸铅勾兑谁破产。

    【1848后,法国资产阶级获得了短暂统治后,法国的工业家和商人开始懂得,普鲁士马铃薯酒精的酒桶里潜藏着异常神奇的力量。他们开始在本国伪造白兰地,而不再把真货运往国外;尤其是人们用普鲁士马铃薯酒精的烈性混合物改善了专供国内消费的白兰地】

    等等这一切,都说明一件事,或者说可以反推一件事:至少在19世纪中期,用土豆或者地瓜来酿酒,就是此时世界上成本最低的酒精获取方式。

    而大顺选择在北美河流的上游,种土豆,酿酒,不敢说能彻底把欧洲的传统酿酒业搞破产,但在北美、尤其是十三州之外的北美,完全获取市场是没问题的。

    毕竟,法国的保护政策,使得法国的制糖残留的糖蜜,十分便宜。在大顺为十三州争取到了自由贸易之后,至少在东海岸,考虑到距离和运输问题,土豆烧酒是无法获得优势的。

    法国政府也清楚,拦不住,就算管得住入海口、东海岸、海湾,难道管得住从西而来的大顺?

    既如此,也就宣告了,法国的葡萄酒,基本不会参与北美的毛皮贸易了。当然,法国政府靠着大顺,拿到了北美的毛皮人参等贸易的垄断权,也算是赚了。吃独食拉黑屎,法国也没这能力吃独食。

    于是,一条非常奇葩的贸易线,就这样在世界上出现了。

    每年夏季,天主教的西班牙牛仔们,受雇于法国的毛皮贸易垄断公司,赶着大量的牛马,从大湖区,来到新益州。

    在这里,交换烧酒。

    等到八月份雨季结束,从新益州这边,简单的几乎可以算是一次性的船队,在这里装满酒类,沿着河运送到下游的法国贸易站。

    牛仔们的任务,是来的时候看护牛马、回去的时候放船。正好一来一回。

    法国人再用这些烧酒,换取毛皮和人参。

    第二年,将毛皮和人参,运往阿姆斯特丹,在阿姆斯特丹的大顺特许贸易区,交换大顺的纺织品、丝绸、瓷器等。

    大顺的商船,再把人参和毛皮,从阿姆斯特丹运回大顺本土,售卖给大顺的富裕阶层、地主、贵族、新兴阶层。

    大顺的富裕阶层、地主、贵族、新兴阶层——当然也包括日本的封建主,他们对人参也挺热衷的,尤其是在刘钰搞死了高丽参之后,西洋参成为了日本的唯一选择——等于是把钱支付给了法国人。

    法国人又靠这笔钱,在东海岸搞畜牧业,然后赶着大顺在这边垦殖急需的牛马来到垦荒区。

    而伴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大顺这边的畜牧业也发展起来了。这就使得牛马换烧酒的交易,逐渐让法国人需要用从大顺富裕阶层那卖人参赚来的白银支付。

    毕竟,大顺可以搞畜牧业,而法国是没办法在其控制区搞酿酒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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