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太险了! 幸好自己那一剑瞄准的不是对方腹部,而且充分吸取了洛萨的教训,拉开足够的距离。即便如此,战锤还是从他额头上10厘米的地方撩过,那喷薄出来的烈焰余波,已然将他一小撮头发给烤焦了。 阿尔萨斯不敢想象,如果自己贪心冒进,会是怎样一个下场。 定下神,阿尔萨斯道:“是麦当肯教我的!” (谜之音:我不是!我没有!别瞎说!) 奥格瑞姆感受着自己完全失去知觉的脚踝,看到那焦黑的内陷缺口,他知道,自己的右脚腕是废了,忽然苦笑:“是他啊,那没事了。” “我原以为你会骂我卑鄙的!”阿尔萨斯站起来,摆出标准的丁字步迎战姿势。 “你不觉得么?”奥格瑞姆咧嘴,露出一个可怖的笑容。 “曾经觉得过!但从洛丹伦城被你的手下包围那天起,我就一直在懊悔!我痛恨自己年纪太小了,力量、速度和敏捷都远远没达到巅峰,而且正面交战,我绝对不是你的对手。” “哦?你对自己的实力很了解嘛。” 说道这里,本来还有愧疚,以及面对强者时的些许怯弱,全都被阿尔萨斯从脑子里驱走,他的目光坚定起来:“你可以为了兽人的生存和繁衍,大肆杀戮,霸占我们的土地。我同样可以为了保护我所喜爱的父王和姐姐,不惜一切方式和代价战斗。本质上,我们并无区别!” 阿尔萨斯想起了麦当肯说过的话——如果有那么一天,兽人打破了洛丹伦城的城墙,杀入了王宫。他是站着死?还是跪着死? 他当时选择【站着死】! 他领会到的,是勇气的意义。 那么放冷枪,那就是【智慧】了吧? 就算卑鄙,有违骑士道。可联盟不是靠火炮与炸药才取得优势的吗? 阿尔萨斯忽然觉得自己舒坦了。 他舒坦了,奥格瑞姆就不舒坦了。 大酋长忽地吹了一声口哨,阿尔萨斯立马听到自己左边传来低沉而急烈的脚步声。 一看,二傻子差点亡魂皆冒。 辣么大一只狗熊,不,这是比狗熊还大了一圈的座狼王,就这样咧开血盆大嘴扑了过来。 二傻子还不知道,这只狼王其实已经是弱化版的,是前代狼王还没彻底长成的儿砸。(前代狼王被沙雕玩家们吃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