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暴怒的金刚狼-《在漫威当超级英雄的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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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根看都没有看这个人一眼,虽然他被这个男人的鲜血浇了一个劈头盖脸。不过无所谓了,血腥的气味他很习惯了。习惯到就像是一日三餐一样,变成了一种基因中的记忆。

    罗根继续缓步往前走着,他全身浴血。他那穿着硬底皮鞋的大脚踩在了那个光头男人掉落出来的肠子上,红白黄等颜色相间的肠子上留下了一个大大的脚印。

    继续往前走,那是掉落出来的心脏。罗根并没有在意,他直接踩了上去,就像踩碎一个气球一样那么简单,他的硬底皮鞋直接将男人的心脏给踩爆了。

    心房内积存的血液一部分通过还连接着的动脉传递到了男人的全身各处,这让一个大量失血的人肤色不在惨白,反而出现了一种诡异的粉红色。

    而另外一部分血液无处可逃,在罗根巨大的压力下直接挤爆了男人的心房。啪~!轻微的破裂声也如同气球爆裂一样。

    非洲的猎人都明白一个浅显的道理,如果非要面对狮群与狼群,那么宁愿面对狮群而不是狼群。因为狼比狮子更加记仇,如果你不能一次将狼杀死的话,下次碰到你,狼就一定会想办法把你杀死。

    所以没有任何猎人愿意轻易的得罪狼,尤其是这头狼在打不死的情况下,还被安装上这个世界上最锋利且坚固的艾德曼合金爪牙的时候。

    罗根杀人手法之暴虐令所有人都有些愣住了。李杰忽然觉得罗根能够从独立战争开始,参加北美洲大陆上所有战役并不是没有原因的。

    对于可怖的狼罐而言,杀人如呼吸一般简单。这是罗根基因里的挥之不去的梦魇,从他在两百多年前杀掉自己的养父开始,杀戮的印记就已经烙印进了他的血脉。

    戴肯躺在地上浑身抽搐,但是他的眼睛一直看着罗根的方向。那如同魔神一般杀戮的身影映射进了他的脑海。

    简单高效,不多做废话。想要阻拦者就用利爪斩断。戴肯神经中某个弦好像在这一瞬间崩断了。

    那个由真理子通过反复训练,在练习中不能伤害他人,否则将会受到残酷惩罚所养成的潜意识习惯。在这一刻,伤害他人会受到严厉惩罚的捆带被金刚狼用一种残暴的方式撕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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