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和罗怡那个妖婆的帐是一定要算的,一定要替妈妈报仇。 …… 次日下午,宁染正在剧组拍戏,接到了姜哲的电话。 姜哲说派来接她的车就在外面,让她拍完戏到公司去一趟。 虽然导演不敢留她,但宁染还是坚持把她的两场戏拍完,这才来到了南氏集团总部。 姜哲接待了宁染,把她带到了另一间办公室。 然后拿出一沓厚厚的合同给宁染,“丁小姐您请过目,如果合同没有问题,您在上面签字。” “合同?” 宁染拿过一看,合同的甲方是星辉娱乐传媒有限公司,乙方正是宁染自己。 星辉娱乐是南氏旗下的娱乐公司,也是宁染所拍电视的主要出品方。 “这是要和我签约?”宁染问。 “是的,辰总交待让我做的。”姜哲说。 “合同太长了,我也不懂,你直接说给我听吧。”宁染说。 姜哲似早就准备,点了点头。 “合同是全约,合同期间乙方的所有演艺都归甲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和所有走秀演出,收益甲方和乙方按九比一的比例分成。九比一?就是公司分九成,艺人分一成!” “合约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大量的演出机会,保证一年内至少一部影视,一部电影,三个代言合同,还有一系列的演出。这个丁小姐请放心,星辉娱乐后台是南氏,星辉的资源还是很厉害的。”姜哲解释说。 “星辉其他艺人签的也是九比一分成吗?”宁染问。 “不是,大多数是八比二。”姜哲回答得很老实。 “那我为什么是九比一?”宁染不服气。 “因为您没有什么名气,在演艺界您不是腕儿,要全靠公司把您打造成腕。”姜哲微笑着答道。 “好吧,你继续。”宁染心里已经很不爽了。 “合约期为二十年。二十年之内……” “什么?二十年?这是要买我一辈子?二十年后等我可以跳出合约,我都是个老太太了!”宁染叫了起来。 “星辉娱乐这么好的公司,丁小姐怎么舍得跳出来呢?”姜哲微笑着说。 “分成少,合同期限长,人家艺人一般都是三至五年,你们倒好,直接二十年,太欺负人了吧,我不签!”宁染叫道。 姜哲无奈地耸耸肩,“我也是奉命行事,如果对合同有异议,丁小姐可以找辰总商量。丁小姐不是普通的艺人,这合同就是专门为丁小姐定制的。” 宁染心想面瘫可真够黑的,知道自己有难,有求于他,就搞出这么苛刻的合同来和自己签约。 这和卖身契有什么区别?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