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2章 把杰伦给我弄过来-《重回一把火》
第(2/3)页
这一次,他没打算继续打哈哈了,而是说道:“专业制作团队这一块,我这边有的是朋友,一个个都是业内资深人士。”
他先痛快地揽下了其中的一块。
也是他最为喜欢的一块。
作为专业人士,他觉得自己还是负责内容制作这一块较好,至于管理方面的事,还是由俞一尘去负责更合适。
紧接着他又说道:“不过在目前情况下,论音乐制作水准,还是港台那边优秀人才更多一些,因此我需要抽空回去一趟,看看能不能拉一帮朋友过来。”
对于这一点,余老板也是理解的,因此回道:“可以,制作这一块,就以港台专业人士为核心,但得注意多培养内地人才。”
话刚一落,他却即刻又想起了另外一件事情。
江大师准备回湾湾一趟?
那有没有可能把杰伦给挖过来?
他清楚地记得,后世大名鼎鼎的周天王,就是在他大二这一年年末正式出道的,然后很快就火遍了整个华语乐坛。
别问他为啥记得那么清楚。
因为杰伦也很喜欢玩篮球!
然后他那酷酷地玩吉他的样子,也让余老板对吉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从而开始跟同学学起了吉他。
年轻时,喜欢一个明星是不需要太多理由的,一项共同的爱好就足以。
毫不夸张地说,对于前世不怎么追星的余老板而言,对于整个娱乐圈内的艺人,女的他就喜欢圆圆同学,男的则只有杰伦同学一个。
也正因为喜欢,上次他给李宁李老板推荐代言人时,男艺人这一块,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杰伦,只是因为杰伦尚未出道,这才憋住没说。
既然喜欢,前世的他自然是挖掘过杰伦的资料的。
比如说他知道,一开始,杰伦喜欢的并不是当明星,而是玩音乐,钢琴、吉他都很精通,然后边玩边尝试创作音乐。
一开始,他所创作的音乐是被几乎所有的歌手都看不上的,比如说刘天王就退过他的货,甚至连后世大名鼎鼎的《双节棍》,都曾经被张惠妹退货。
一直到1996年,一个阴差阳错的机遇,他去参加吴宗宪的一个综艺节目,才因优秀的伴奏能力被吴宗宪给发现,以极为低廉的待遇,签下了他成为御用伴奏师中的一员。
然后一直到2000年末,因为他积攒了足够多的原创音乐,宪哥才尝试把他当成歌手去推,结果一炮而红。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