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只有恩,没有威,时间久了,人心,是会变的! 毕竟,人的贪婪欲望,是没有止境的! 唯有恩威并施,方是王道! 原本他的打算,是在大庭广众下处决数十名乱军,然后通过一番慷慨激昂的演讲,表达一下只要有他陆凡在,东路便乱不起来,百姓可安居乐业的理念。 但如今看来,倒是无需那么麻烦了。 弄清楚了自己和地方士绅官员们不可调和的矛盾后,东路的百姓们,想要保住来之不易的土地,想要过上吃饱穿暖的好日子,自然会不遗余力的站在参将府一边! 威望刷足了,接下来,自然是行刑了。 一声令下,包括一名千总两名把总在内的乱军,尽数被斩杀,挺尸荒野中。 大明一朝,对于军官,其实是相当优待的。 武官三品以上触犯律法,想要逮捕,需得奏请朝廷,有圣旨下达方可捉拿。 四品以下的军官犯罪,上官将其逮捕问罪后,需要圣旨下达,才能定罪。 而如同大同镇这种边镇重地,若有军人谋叛,被捕后需由都指挥,布政司,按察司三司会同审问,然后申报五军都督府奏闻知会。 流程可谓是极为麻烦,一来二去,拖个一年半载都是常事。 甚至这期间,若是罪官家里人花钱打点,找到在朝堂中的高官说话,说不得还能翻案! 但陆凡不同,作为锦衣卫指挥使,本身就拥有先斩后奏的特权。 尤其是遇到这种乱军叛逆之事,更是完全可自行决断,就地斩杀! 不得不说,锦衣卫这个身份,陆凡是越来越喜欢,越用越顺手,很多不方便做的事情,有了这个特权身份,反而变得易如反掌! 这也是当初崇祯想要取消锦衣卫这个机构时,陆凡无论如何,都要保下这个部门的主要原因!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