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林云烤了一会儿,银枪也软了。 它现在已经是林云的神兵了。 不仅如此,原本的银色长枪,现在竟变成了一杆方天画戟,杆子上的纹络,赫然是一条蛇盘旋,但下方有一朵火莲在烧。 握着这杆画戟,林云脑海中也多了一些讯息,知道了这方天画戟的来了。 这的确是神器,名为巧变,玄武之尾所炼,会根据主人的特性变成最契合的武器。 所以,北地枪王拿着就是枪,林云拿着就成了方天画戟。 瞧不起谁呢这是! 不过,林云拿着耍了几下,虎虎生风,忽然感觉自己帅的一批。 如果不是没穿衣服,他可能会更帅。 神兵中也有三十六式绝技,名为天罡三十六击。 淦,有点像是山寨货。 林云暂时没练,将画戟扛在肩膀上,又看了一眼张敬武的尸体,想了想,还是没给他火化。 留在这里也挺好,至少这里冰冻,只要雪山不倒,他的仪容还能保持完整。 至于北地枪王的后人,林云不认识,也没有去认识的打算。 就这样吧。 扛着画戟准备走的时候,林云又看到了地上的两根冰锥。 被火烧了那么久不化,莫非这是万年玄冰? 想到自己跑错了地方,这地方既然上万年没有人来过,那说这是万年玄冰也是很合理的。 不能浪费,打包带走。 林云走到洞口,看到剩下的五根冰锥子,一并砍了下来。 一家子冰锥,都整整齐齐的。 就是搬运起来不太舒服,怪冻人的。 好在林云身体好,不怕冷。 “以后必须要找个储物装备,不然看到宝贝两只手都不够拿的!” 林云正遐想着,手里还未认主的玉镯忽然蓝光一闪,扯着林云的手,差点就要飞出去,林云赶紧双手合十,不想让它跑了,玉镯的蓝光更甚,拽着林云原地起飞……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