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6章 专利官司-《富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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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是当时我们国家还没有加入世贸组织。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必须遵守《保护产权巴黎公约》和《保护文学作品伯尔尼公约》的实体性条款。

    台湾当局于1950年非法“退出”关税和贸易总协定,就是为了避开这些条款,发展经济。

    第二是有关部门对东升集团的刻意保护。

    为什么自二战后,就很难有国家再依靠工业发展,冲破限制,晋升为发达国家?

    专利保护发展到现在更多的时候就是专利流氓!

    如果国家不加以保护,工业根本别想发展起来。

    第三是因为杨东升比较克制。

    东升重工、东升半导体、东升机床等企业的主要市场就放在国内。

    偶尔对外出售产品,要么是俄罗斯、谷物海岸这种还没有加入世贸组织的国家。

    要么是自己能完全掌控的企业,比如爱丽丝。

    第四是综合办公室工作得力。

    杨东升很早的时候就认识到了专利的问题,让综合办公室联合各子公司、各部门,着手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

    在法务部门的协助下,东升集团在注册专利的时候,采取了很多规避措施。

    第五就是保卫处工作得利。

    没有足够的证据,法院也不会受理。

    第六就是有些官司还没有走到法庭上,就已经调解解决了。

    但是这一次不一样了,对方是国际巨头之一,不是一点小钱就能打发的。

    更重要的是这一次的事件表明,时代变了。

    国家也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了,以前的玩法,现在不能继续搞了。

    杨东升立马召集东升重工、法务部门开会。

    综合各方面意见之后,杨东升发现局势对东升重工还是很有利的。

    杨东升挖德马格-德拉瓦的墙角,是九十年代的事。

    那时候,中国还没有加入世贸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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