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捕捉俘虏的原因-《我大明武德充沛但选择文化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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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再漫长,总归是有终点的。

    三天两夜之后,一座简陋的村寨出现在了山坳之中。

    其实这个山坳距离外面的平原也不是很远,之所以花费了那么多时间,主要是因为需要携带战利品、俘虏,以及受伤的鼬。

    另外还有一个次要原因是,殷人的马匹并不适合走这样的山路。

    马,中古时期人类最重要的伙伴。

    在西班牙殖民者征服阿兹特克、印加等帝国的过程中,火枪其实只是一个次要的方面。

    几百个白人殖民者就能征服六百万人的印加帝国,当然不是一个子弹一个子弹打出来的。

    首功应该属于以天花为代表的旧大陆瘟疫。

    其次是殖民头子皮萨罗的无耻欺骗。

    接着,便是马匹了。

    金属长剑和火枪的因素都得往后稍稍。

    令人唏嘘的是,美洲是始祖马的发源地,但在一万多年前,美洲的马属动物全部灭绝了。

    有可能是美洲的马比较原始,适应不了一万年前冰河时代的气候突变。

    也有可能是来到美洲的东亚先民们把马吃光了……

    这事吧……

    众所周知,作为华夏的远亲,印第安人的饮食文化其实也是相当发达的……

    总之不管怎么说,当白人殖民者踏上美洲土地的时候,当地人对于这些强盗的高头大马无可奈何。

    骑着马匹的盔甲骑士,这是手持棍棒石矛的美洲人无法匹敌的可怕敌人。

    不过印第安人虽然落后,但身为黄种人,智商这一块是没有太大短板的。

    他们很快就学会了马匹的饲养。

    只是这些从欧洲传来的盎格鲁·阿拉伯马,并不适合山地活动。

    因此鹰和她的族人,一路上花费了更多的时间。

    ……

    印第安部落有定居的,也有游牧的。

    鹰所在的部落叫做高山的云雾,是苏族人的一支。

    所谓苏族人,英语叫做sioux,苏语:o?héthi    ?aków?n,意为“七色火焰会议”。

    他们是19世纪西部印第安人抵抗军的中坚力量。

    不过苏族人并非是一个统一的部落。

    正如“七色火焰会议”这个名字预示的一样,这是一个较为松散的部落大联盟。

    朱富贵觉得“苏联”这个名字很适合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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