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商业中心-《明末之兴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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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从岛上识字的人员里面抽调人手,完善各部门的配置,能够履行各自的职责。因为岛上识字的人里青楼来的女子们最多,所以各部门的职员也多是以这些女子充任骨干。造成白翎岛的管理层居然是女子居多,不过这也没办法,现实条件就这样,只能等以后人手充足了再做调整。
这次上岛的四个文人,也下放到各个部门工作学习。按照各自的意愿,黄临山去了民政部,罗锐峰去了财税部,周智孝去了商业部,宋怀仁去了工坊管理部。如果他们能够适应当前的工作,达到鲁若麟的要求,鲁若麟也不介意给他们加加担子。
因为岛上人员日渐增多,一些治安事件也是时有发生,所以警察局的成立就很有必要了,毕竟不能每次都用军队来处理治安事件。警察局作为准军事部门,直接从现役的军队里转业了部分骨干,再招募了一些品行端正的良家子,在全岛设置了派出所,处理岛上的治安和消防问题。
作为岛上的强力部门,为防止警察局感染朝廷衙役的那些恶习,鲁若麟对他们设置了较高的薪酬标准。并且严令不得敲诈勒索岛上的居民和商户,一经发现撤职严惩,情节严重的全家驱逐出岛。为了防止警察们经不住诱惑,规定警察局不得参与任何收费事宜。
警察们必须时刻响应岛民的求助,定时走访巡逻全岛,预防个人和有组织犯罪。对于外来商户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也要打击他们的违法行为。
警察局的建立立刻就受到了全岛的欢迎,鲁若麟为了保证警察们的形象,衣着都是高档威严,装备也是非常齐全,足以威慑不法分子。而且每个上岗前的警察都经过了严格的训练和培训,并且这些训练和培训将会一直伴随着他们的职业生涯。
自从岛民的生活开始富足后,一些打架、偷盗等问题开始萌芽,有了警察局的存在,这些人再想犯事就要想想后果了。警察局的惩罚不但包括罚款,还有肉体上的惩罚,比如公开鞭刑之类的。
除了居民,岛上的外来商户也马上体会到了警察局的好处。一些喜欢在商户这里占些小便宜的岛民被警察局狠狠的整治了一番后,商户这里的经营情况明显好转,而且定时的巡逻也给了商户们很大的安全感。
一个由一些懒散、凶狠的岛民组成的小帮会,刚刚开始在岛上兴风作浪,敲诈善良的岛民、勒索商户,就被警察局治安行动给逮了个正着。所有成员被拉倒广场公开施以鞭刑,然后几个头目和骨干被卖到朝鲜挖煤,估计这辈子就要埋在那里了。普通成员则在未来三年内薪酬减半,而且每天都要佩戴服刑人员的袖标,接受警察和全岛的监督。
这次的治安行动狠狠的震慑了一些“胸怀大志”的野心分子,也维护了岛上的善良民风,警察局的威望也大大提高。
那些商户们习惯性的给这些警察们塞些钱财或者物品,但是都被严词拒绝,让他们好是担心了一阵子,害怕受到这些警察的刁难。毕竟在大明和朝鲜,衙役们就是吃拿卡要的,一个不小心惹到了他们,各种手段让人生不如死。
很快在白翎岛的码头、商业街、居民区,一个个告示牌立了起来,上面详细罗列了警察们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并且用粗大的字体写明警察一旦涉及吃拿卡要,就会被革职查办,也欢迎百姓到监察部门举报,一经查实会有高额奖励。当然,如果是诬告也会受到严惩。
而且也告诫民众和商户不得用各种手段贿赂和腐蚀警察,除了开水,其他任何物资不得无偿或者低价提供给警察,一经查实,贿赂的民众和商户也会受到惩罚。
这个时候岛民和商户们才相信警察们是真的不敢收受钱财,鲁将军的规矩不是那么好破坏的,想要坏了规矩,就要做好受罚的准备。没有了这些利益的牵扯,警察们的形象立马高大起来,也受到了岛民的尊重。
一些感恩的商户准备向警察局捐赠一些物资,这是商人的习惯性行为,只要送出去了钱财,以后多少会关照些不是。警察局拒绝了这些物资,明确答复,警察局没有收受捐赠的权利,只有民政部门有权利收受捐赠,民政部门可以酌情下发给警察局。并且让商户们将捐赠物资直接送到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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