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八章 瓮中之鳖 (二合一)-《大师兄又出极品了》


    第(2/3)页

    在所有人中,最危险的莫过于只有元婴期修为的单莹莹了,陈枫和其他人在实力上几乎完全碾压了任何一只落单的恶鬼,所以即便是无法攻击到恶鬼,也能靠着强悍的实力与之周旋,或者依靠过人的自愈能力坚持下来,但这些单莹莹都不具备!

    所以,在刚刚进入幻阵的初期,单莹莹的身上就被恶鬼划出了好几条血口,其中最危险的一条距离脖子的动脉不足半寸。

    单莹莹在幻阵内虽然不停地受伤,但她一时间却不会死去,因为在她的储物戒指中,有数瓶生机甘露作为备用,这些生机甘露都是完整纯度的,只要一滴就能让单莹莹原地满血,所以她的处境狼狈是狼狈,却也仅此而已。

    就在众人苦苦坚持的时候,位于阵眼处的三人组坐不住了。

    “怎么可能!其他魔门长老能够坚持下去也就罢了,这个女人和那个臭小子为何还不去死!尤其是那个可恶的小子,居然还在地上刻阵,他想在我的阵法内开辟他的阵法空间吗?未免太不把我们放在眼里了!”灵殷阴冷地说道,投影的光线落在她的脸上显得有些阴森。

    “灵九灵匀。”

    “大姐大!我们在!”两人望着灵殷。

    “你们两个一人带一队恶鬼,分头行动把这两个人给我杀掉!”灵殷指着陈枫和单莹莹的投影说道。

    “大姐大放心,我们一定会杀掉他们两个的!”灵九坚定地说道,一旁的灵匀同样点头。

    “嗯,你们放手攻击就行,在万鬼幻境中,你们两个的能力和那些恶鬼一样,完全可以免疫一切伤害,只可惜你们的修为太低,如果你们有化神期的修为,几个呼吸就能将这些人斩杀殆尽了。”灵殷说道。

    这也是万鬼幻境的可怕之处,当年鬼灵宗凭借这个阵法杀戮无数修士,一时间整个东洲闻正战栗,无人敢触其锋芒!只是如今仅剩小猫两三只罢了。

    “即便我和灵匀攻击有限,但杀死这个臭小子和那个魔门圣女还是不成问题的!”灵九说道。

    “嗯,你们快去吧,待你们杀了魔门圣女,我再解除那个屠夫的幻境,先让他尝尝失去亲人的滋味!然后再让他死无葬身之地!”灵殷的话是咬着牙说出来的,显然是恨极了单鸿俢。

    “是!”

    两人拱手,随后身体突然化作虚影,穿过上方的土层很快就来到了地面之上。

    刚刚来到地面,灵九就对着灵匀说道:“你去对付魔门圣女,那个小子让我来对付!”

    “好!”灵匀点头,随后身形再次虚化,朝着单莹莹所在的位置快速飞去。

    站在原地的灵九望了望远处埋头刻阵的陈枫,脸上露出一个残忍的笑容:“两次戏耍我们,现在让我看看,你还能拿什么来拯救你的小命!”

    说完,灵九的身形也化作虚影朝着陈枫飞了过去。

    此时的陈枫已经快要完成小混元阵的刻画了,有了神识之后,陈枫的刻画速度比之前快了数倍不止,即便是四周的恶鬼在不停地攻击影响着陈枫的速度,但陈枫这次刻阵也没有超过一盏茶的时间!

    当陈枫刚刚刻画完小混元阵的最后一个阵纹时,灵九正好冲了过来。

    刹那间一道七彩玄光从阵法中冲天而起,天空中乌云更加厚重,甚至隐有雷霆闪动。

    与此同时,陈枫的耳边传来了系统的提示音。

    “恭喜宿主刻画出小混元阵,本次暴击效果为-100倍。”

    增幅-100倍的小混元阵!也就是说,实力在陈枫百倍以下的人就只能困死在阵中了!

    冲刺中的灵九被七彩玄光吸引,没有注意到脚下的阵法。

    当灵九的身形距离陈枫不足百米是,一道半透明的罩子陡然从地面升了起来,然后将陈枫和正在攻击陈枫的恶鬼们以及刚刚踏入百米范围的灵九一同罩了进去。

    灵九心中一惊,本能地止住了身形,然后目光警惕地四处张望想要确定阵法带来的变化,然而他看了半天依旧没有发现任何奇特的地方,那些围着陈枫群殴的恶鬼们依旧努力抓挠着,其中一只见陈枫不还手,甚至直接趴在了陈枫的背上,然后张大嘴巴把陈枫半个脑袋咬在了嘴里,想要用强大的咬合力将陈枫连头带盔一起咬碎。

    就是不知道那传来的咯吱咯吱的响声是陈枫的头盔不堪重负还是恶鬼的牙齿不堪重负。

    灵九的出现也成功引起了陈枫的注意,因为对方与周边那些形态丑恶的恶鬼实在是差别太大了,陈枫想不注意都难。

    “我们好像在哪里见过?”陈枫说道,并不是搭讪,而是真的有些印象。

    “哼!死到临头还跟我耍这些没用的,认不认识你今天都得死!”灵九冷声道。

    “我想起来了,当初我们在林子里碰到过,我说怎么有点眼熟,不过你现在怎么就一个人...呃...魂,其他两人呢?难道被抓走了?”陈枫说道,他还以为灵九是和周围这些恶鬼一样被抓进来的,只不过现在还没变异而已。

    “我看你还没搞清楚状况!我可不是被抓进来的,而是这个阵法本身就是我们布置的,你如今身在阵中,用不了多久就会身死在此,若是你老实一点,我可以给你留个全尸!”灵九冷笑着说道。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