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交换战俘(六)-《革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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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卢定川被迫投降蒙古,此行为并非为其自身安危,而是在没有命令,没有训令之时采取的手段,虽然有商榷余地,却不至于构成叛国罪……”

    “……然而获得行动自由之后,并未有丝毫主动与朝廷联络的行动。已经构成渎职罪。在没有向朝廷提出任何辞呈的情况下,抛弃职责,乃是擅离职守……”

    “……至于被告的辩解,都基于其认为身为朝廷官员的去留是个人选择,而并非实际契约之上。其表示临安朝廷投降之后,契约关系已经自行终止。这些都属于个人臆断,本法庭并不采信……”

    “所以本庭宣判如下……”

    随着法官公开宣判,下面的听众不时发出轻微的叹息声。之前杀宋奸,只要确定那些人的确投奔了蒙古,并且对大宋进攻攻击,大家都知道身为俘虏的他们已经死定了。而卢定川的所作所为在某种意义上还有些道德高度,大家都在猜想法官会怎么判。

    现在大宋的法官直接以契约关系给卢定川定罪,基于的是信用。卢定川的那点道德自持顷刻就变成了虚伪。大家不由得不感叹。

    熊裳看着表兄愕然,愤然,以及有些绝望的表情,心中也是万分同情。但同情归同情,熊裳也找不出反驳的理由。现在那帮被称为‘不坚定份子’的家伙虽然也在临安总投降的时候抛弃了职守,却在赵太尉杀回临安之后再次到吏部报道。

    这些人报道的理由其实挺卑劣的,他们希望能够再次当官。如此没有羞耻心的行动,在道德上看真的不如卢定川。至少卢定川还知耻的不去见朝廷官员。可法院不讲道德,只讲事实。从官员的权利和义务角度来看,卢定川就是擅离职守,属于‘逃官’。

    熊裳没有听完,起身就走。他表哥卢定川能够硬挺到现在,靠的就是他对自己道德的自信,对自己在国家危难时候的行动并无亏心。当这份无愧于心被事实打破之后,一切都变得十分可怜。熊裳实在是不忍心听下去。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两年。并处开除职务,易科罚金……”在熊裳走出已经有一片惊叹声的法庭时,还是听到了宣判内容。

    这不会是赵太尉给出的主意吧?仰望外面的天空之时,熊裳忍不住想。可这也就是想想而已,且不说赵太尉是不是有空插手此事,便是他插手了又如何。熊裳自己也找不出可以推翻这个判决的理由。

    是的,如果站在道德的高度,熊裳可以指责大票的官员比卢定川还没有道德。可站在道德的高度,有人还可以指责卢定川为何不自杀殉国?在临安总投降之前,并非没有官员自杀殉国。在临安总投降之后,也有官员自杀。

    更不用说,还有赵太尉这些人依旧浴血奋战,最终夺回临安,恢复大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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