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1章行政-《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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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君臣寻了个亭子,宫人立即在石凳上铺了软垫,又在旁边烧好了茶汤奉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美滋滋。

    饮着茶汤,温彦博看周围春光大好,美景环绕,皇帝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心说陛下可能又要作诗了?

    正好他也是整日里埋首公务,不得多少清闲时光,今日入宫伴驾同游,不拿出点文章佳句来,录入一下起居注,岂非不美?

    可惜李破这个皇帝向来不按常理出牌,饮了几口茶汤便说道:“各道设布政使之事商议的怎么样了?”

    在道中设立布政使之职自然是李破提出来的,他不知道布政使是后来哪位皇帝的首创,可他知道布政使是省级长官,同样也是中央集权的一部分。

    隋以前的地方行政等级是明确的二级制,州郡和县,而在一些重要的地方设大都督或是总管,这就是三级制的雏形。

    只不过大都督和总管往往都是军政一体,职高权重,几乎等同于诸侯。

    一旦有事,这些都督啊总管啊就算是再受皇帝亲重,也很容易拥兵自立,非常不利于中央集权统治。

    隋末战乱之中,这个缺陷就表现的非常明显,李破本人就曾任云内通守,代州行军总管,并州总管等职。

    王世充,罗艺,薛举,梁师都,李轨,甚至是萧铣,杜伏威等人,几乎都任职过此类职务,他们同样也都参与了隋末混战。

    而大唐平定了战乱之后,为尽快平息地方上的乱局,沿袭了这种制度,设下了不少总管,主掌地方军事和政务,李破的老丈人兼老师李靖,更是在江右任职大都督。

    李靖也是大唐至今唯一一位大都督,比总管权责更重,有着自行任命五品以下文武官员,随意挪用地方财赋的权力,几乎等同于以前的行台尚书令。

    只不过那都是立国之初,为了应对时局的临时性举措,两三年之后便改弦更张。

    到了元贞八年,李靖的大都督府早已裁撤,各处总管也只剩下了幽州总管宇文歆,灵州总管薛万均,并州总管王庆,代州行军总管屈突通四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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