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打秋风(一)-《革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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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请。”霍崇答道。看着门卫的背影,霍崇有点疑惑了,难道满清的官府还真的为些刁民,就跑来刁难么?

    李捕头见到霍崇的时候很客气,“霍爷,昨日有几个泼皮跑到衙门状告你窝藏赃物。”

    霍崇只是请李捕头坐下,并没有回答。李捕头继续说道:“霍爷,吕知县派俺来,就是问问霍爷想怎么了结此事。”

    这个说法实在是有意思,霍崇反问道:“不知吕知县觉得此事该如何了结?”

    李捕头叹道:“吕知县说,此事关乎霍爷声望。最好能公事公办。”

    “公事公办?”霍崇被这话弄得很是吃惊。

    官府里面的公事公办可是很有讲究的。公事公办可以是以民告官,流放三千里。也可以是官府对行为恶劣的官员革职查办。

    至于大清律里面对事情到底是怎么解释的,那就看衙门准备挑选哪几条当做断案的依据。若霍崇觉得不合适,县衙门判的案子,就到州府里继续告状。直到翻案,或者被办成铁案。

    这中间的弯弯绕可就多了。但是有一条却不会错。满清的官员基本都是吃完原告吃被告,那是一定要把原告被告都榨干为止。

    想到这里,霍崇对李捕头说道:“李捕头,请带我去见吕知县。那些刁民诬陷俺,俺可不能让他们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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