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她的背景-《弄潮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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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国文只当是赵红兵为阿芝和灵芝订的:“好的,马上去办。”

    秘书这个职位现在还空缺着,只能先由李国文顶上,赵红兵现在并没有心思去招一个,现在这种时候,一个公司的生死存亡还没有定下,所以根本不能来外人。

    原本晚上是约了李总出来吃饭的,李总是做矿产生意的,并不专通于黄铜这个金属,只不过这已经是他认识的所有人中,做的生意非常靠近黄铜的了。

    但是现在他有更好的办法了,那就是刘苏苏。

    刘苏苏的爸爸叫刘行云,刘行云是在香港和台湾都非常著名的商人。

    他是非常早期的商人,所以,他占了很大的先天条件,并且他个人魅力非常强大,他的公司在他的运作下,已经不是一般的任何公司能够撼动得了的。

    他也是赵红兵近期赶超的,一个目标对象。

    而之所以刘行云的生意,不会受到太大影响,也不仅仅是因为上述的几条原因,更重要的是,他们做的主要生意就是贵重金属。

    按照常理来说,做贵重金属生意的老板,他的发展应当非常快,就是短短几年之内就能够形成一个品牌效应,独霸一方的。

    但是刘行云只做到独霸一方,并没有做到品牌效应。

    其实并不难理解,因为局势的紧张,所以不管是内地往外发展,还是海外往内地发展,都非常的困难。

    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是很难做到的。而且因为一些原因,不方便的原因。海外的一些商人,也并不屑于内陆做生意。所以就很容易导致他的公司或者他的品牌,在当地是非常知名的程度,可是,一旦出了那个地方就再也没有人知道。

    这种情况非常的尴尬,而且非常不利于一个公司的发展。

    所以赵红兵打听好最近刘苏苏的动向,刘苏苏是刘行云的小女儿,从小被捧着长大的,好在家教不错,所以为人并没有什么出格的地方。赵红兵也愿意从她那里下手,找一个突破口,从而认识到刘行云。

    只需要让他和刘行云互相认识就够了,他不需要刘苏苏为自己做些什么,赵红兵相信自己的能力。

    忙碌时间很快过去,到了晚上的饭点,赵红兵果然接到了电话。

    是冯田甜打来的,冯田甜说她们就在他公司附近的一个公园散步,现在应该是赵红兵下班的时间了,所以问他中午的承诺兑不兑现?

    赵红兵等这一通电话,等到心都急了,终于算是打过来了:“当然兑现,乐意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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