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原本生无可恋的沈默听完豁然抬头。 你要唠这个,我可真不困了。 在矜持了一小会之后,沈默平静道:“写书,是需要灵感的。” 部落女王平静道:“三天如何?” 沈默瞪大眼睛,“三天,你当我是打字机器吗?” “那就两天吧。”女王大人直接改口。 “别!还是三天吧。” 沈默摆摆手,有些心累。 他忽然想到了某句名言,假如你想在屋子里开一间窗,他们多半是不肯的。 但你若是想把房子拆了,他们就愿意开窗了…… 三天时间,他还要重新赶制药液,加上写书的时间,他又得投身九九六的福报当中去了。 苦逼啊! 他甚至预感到,自己以后身上要是被打上了女王大人的标签,会成为整个大荒最鲜艳的一撮羊毛。 一声长叹,满是心酸。 身后,袁霄看着一地的药液,对沈默投去同情的目光。 这么多药液,就算按照五百红石一瓶算,那也是五百万红石。 部落不是拿不出区区五百万红石,只是无法调拨五百万去买各种药液。 “你这是什么眼神?” 沈默回头挑了挑眉,然后义正言辞道:“少卿大人不必怜悯我,能为女王大人分忧,能为部落出一份力,是我兰万城的荣耀!” 这一趟,血亏! 但是亏,也得站着亏,要亏的有价值。 虽然搭了价值五百万红石的药,但抱大腿这一块,他也算是玩儿明白了。 整个洛水部,最大的大腿是谁?当然是洛水女王。 虽然部落内忧外患,但人家是武神强者,可以媲美殷月兰的超级猛人。 以后就算不做部落之主了,那在大荒也能横着走。 打上女王大人的标签,虽然招人记恨,但也是有好处的。 这么一想,他也就看开了。 谁知他话音落下,袁霄看向他的目光更怜悯了。 这孩子,不但亏了这么多红石,连脑子也坏掉了。 “女王大人,要是没什么事情,小人就先行告退了。”沈默疲惫的摆了摆手。 女王颔首,嗯了一声,目送他走向宫殿外。 “兰万城!” 当走出几步,女王又在后方喊道。 沈默双腿一颤,连忙做出一副已经被榨干的模样,颤巍巍的回过头。 “女王大人,还……还有事吗?”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