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跟舞姐的约会-《斩尽天上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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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夜有雨,洗尽铅华。

    宽阔的街道被洗得纤尘不染,道旁的绿植草丛中还挂着昨夜残留下的晶亮露珠,在初晨阳光的映照下闪闪发亮,平添一抹羞意。

    繁华大街,热闹非凡,放眼望去,白白的大长腿尽入眼底,美不胜收,真是令人目不暇接。

    世人只道看一叶落而知天下秋,却不知赏腿亦可晓春去夏来。

    “夏天真美,就像那些腿一样美。”文采出众的秦大才子趴在窗台上,有感而发。

    他觉得这是一个很棒的比喻。

    昨夜那场大雨,同样也打湿妹子们的衣服,让她们今天没有衣服穿,光着腿就上了街。

    秦某人做为一个正常的青春期男生,早晨起来,自然是有那么一些很正常的生理反应。

    秦歌欣赏着街上来来往往的大长腿,心里想着,其实这个世界上的男同胞们应该感谢苏月摇,若不是因为她的天衣坊,若不是因为她引领服装潮流,现在哪里能看到这么好看的腿?

    当然,确切的说是要感谢杨建国,是他给这个世界带来很多以前没有的布料。

    虽然灵装没有多少人穿得起,但现在,普通人穿的衣服基本上都是在模仿天衣坊的灵装的风格样式,并且还用同样的布料。

    那些超短裤超短裙,还有露肩露背露脐的短袖……要是在以前的剑仙大陆,谁敢相信?谁敢想象?谁又敢这样穿?

    这是女性与生俱来的魅力,或许她们穿出来不是要给别人看,只是自己喜欢、自己觉得好看,但别人怎么也有观赏的权力不是?

    “今天舞姐要来,我得早点去等她。”秦歌收敛思绪,两手撑着窗台立起身,伸个长长的懒腰。

    在自认为自己已经陷入热恋的秦某人看来,这是一次约会,所以他得精心准备,一定要留下一个好的印象。

    在这个春心萌动的年纪,还有什么事比见到自己喜欢的人更重要?

    应该没有。

    至少在这一刻,他的荷尔蒙告诉他,他的整个世界里都是她。

    “公子,早饭您不吃啦?”

    “不吃,你们吃吧,我有急事。”

    秦歌通过转移阵去到萝莉宫,尔后骑上五鳞红光,快狐加鞭,直接来到萝莉宫的大门口。

    做为一个爷们儿,约会只能早到,绝不能迟到!

    在昨天,山门前石碑上的“清洁宫”三个大字已被铲掉“清洁”二字,将其改为“萝莉”二字。

    从此,这里是萝莉宫。

    那是安芝芝亲手刻上的字,她的字丑萌丑萌的,而且她还很懒,石碑上原封不动的“宫”字和“萝莉”二字完全就是一旧一新,字迹也完全不同,导致看上去非常别扭,有强迫症的人,怕是看不得。

    在“萝莉宫”三个大字旁边还有一行小字:此乃萝莉宫领地,闲人免进。

    而在石碑的旁边还有一块牌子,上面是秦歌昨天写的招收弟子的广告词。

    秦歌写这个广告牌放在这里的目的,当然只是为做做样子,并不是真的想要招收弟子到萝莉宫,况且,一般只要是个正常人,在看到广告牌上那些不堪入目的内容之后,肯定也会调头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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