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 作者朝歌,本名靳朝,朝歌是笔名,父母都是开公司的,之所以投身于写作事业,就是为了不回去继承家业,不然父母白手起家打拼出来的诺大家业败在自己手里那纯粹就是暴殄天物。 人贵在有自知之明,靳朝觉得这是自己除了帅之外最大的优点。 所以靳朝一直都劝父母有时间的话最好重新练个小号。 此时的靳朝刚刚发了新书开头,刚准备玩一会游戏。 突然QQ头像闪动,他收到了加好友申请,通过之后对方发过来两条私聊消息。 【图片】*当前消息点击后查看 “在吗?” 靳朝一看这个id和截图,居然是刚刚给自己打赏黄金盟的土豪读者! 靳朝写书只是为了反抗家庭,也不是为了赚钱。 结果一写就火了根本没地方去说理,只能归咎于适合吃这碗饭,所以他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看着大家催更,但他依旧保持每天四千字的更新频率,写到六七十万字再找个理由随便写个结局开新书。 这样做虽然有些读者会骂,但每次靳朝写到中后期的时候就觉得有些激情退去了,水是可以水的,但那再写下去是对自己的不尊重也没意思了,还不如开新书给读者带来新的精彩故事。 至于读者打赏金额什么的无所谓,靳朝也一直号召大家不要打赏,全订就行,毕竟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当然要是真的有人大额打赏了,如果大家距离近的话,靳朝也会请对方吃个饭聊聊天权当回报,如果聊得来的话大家也可以交个朋友。 “在的,感谢大佬打赏,以后有机会请大佬吃饭!”靳朝飞快的回复道。 “不如就今天吧,我也在江城,来个位置。” “OK。”于是朝歌很爽快的发过去一个定位。 “好的,大概二十分钟后到。” ...... 二十分钟后。 读者的电话打来,手机界面上弹出提示是否接听? 【是or否?】 靳朝接起电话说道:“喂,你好,到小区门口了吗?我这就出来。” 可就在这时,手机里传来清冷女声:“我已经到楼下了,可以上楼看看你创作的地方吗?” 靳朝愣了一下。 女的? 还要上楼? 朝歌走到阳台,只见楼下小区里站着一个身穿黑金色华丽古装的女孩,一头乌黑齐腰秀发整齐的散落在身后。 虽然是从六楼的角度往下看,但依然能看出对方身材高挑和隐隐约约在路灯下精致的面庞。 一时之间,靳朝心中有些旖旎。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