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秦岚【新人新书,求收藏、求推荐】-《美利坚巅峰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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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不知不觉已经来到了10月份,拍摄也即将进入尾声,这段时间陆宁和爱丽丝没日没夜地躲在摄影棚内进行紧张的拍摄。

    此从上次和詹姆斯.卡梅隆顶过之后,陆宁这段时间可老实了,詹姆斯.卡梅隆怎么说,陆宁怎么做。

    甚至一度让詹姆斯.卡梅隆产生了此处有诈的想法。

    其实,陆宁是想早点完工,毕业已经临近毕业季了,陆宁也不止一次地和爱丽丝商量该去哪所大学,两人的学分都没有问题,已经可以顺利毕业。

    “爱丽丝,你还是决定去南加大?”

    南加大全称南加利福尼亚大学,它的电影学院全美排名第1,至今都有好多好莱坞的巨星选择去南加大的电影学院进修。

    爱丽丝如此热爱电影,选择南加大,陆宁一点都不感到奇怪,只是,陆宁心中的目标大学是哈佛或者哥大,耶鲁大学也在陆宁的参考之中。

    陆宁对于耶鲁大学的骷髅社兴趣颇大,自己的认识的大人物中乔治.V.布什就是骷髅社的一员。

    耶鲁所在的纽黑文市,距离洛杉矶4100多公里。

    哈佛也不错,不过波士顿到洛杉矶也要飞上6个小时。

    哥伦比亚大学是自己和伊万卡、帕丽斯等人约定好的,不过,陆宁并不是很想去,桃花债实在有点那啥,而且纽约距离洛杉矶也不近。

    “你还在犹豫?”

    “是啊,想来想去自己还是没有什么好主意。”

    “就哥大吧,洛杉矶去纽约的航班比较多。”

    陆宁一阵无语,爱丽丝,你很秀啊,以航班来选择大学?呵呵,你确定没闹?

    不过想想也对,毕竟纽约还是国际化都市,感觉比剑桥市和纽黑文市好上不少。

    那就哥伦比亚了,定了。

    这就是世家弟子,完全不考虑哥伦比亚大学会不会收他,人家堂堂常春藤联盟之一,全球顶级大学,就这样被陆宁选来选去。

    那么,哥伦比亚大学会不接受陆宁吗?答案显而易见,除非校长的脑袋被驴踢了。

    陆宁选择哥伦比亚大学,只会让这所全球名校感到荣幸。

    毫不夸张的说,陆宁已经预定了一个杰出校友的席位,为哥伦比亚大学的历史增添了浓厚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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