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价值百万的本事-《万古剑神》
第(1/3)页
安德福心中嗤笑,天下人都知道灵血石乃是天生,无法分辨其中到底是否藏有灵血髓,随便怎么挑都是赌概率的事。虽然有些好事者总结出了看、拍、透、震四法,说是能够大大提高选中有灵血髓的机会,但安德福做了这么久的商人,也从来未能成功过。
他笑道:“任凭爵爷挑选。”
一百枚灵血石,也值得二百两金子,虽然是小生意,总好在开个张。
第一笔生意谈成,后面的生意就好谈了。
沈振衣也不客气,点一点头,走入那一堆灵血石中,随手挑拣,抛入银盆之中,只听当啷之声不绝,不过是一盏茶的功夫,沈振衣便都挑好了。
“您不仔细看看?”安德福知道随便怎么横挑竖挑都是一样,干脆乐得大度。
“不必。”
沈振衣摇了摇头,令人取来二百两金子交给了安德福,又取来许多玉瓶,掰开一块灵血石,手腕轻轻一抖,就见一道血线飞起,不偏不倚落入一个玉瓶中。
“咦?”
安德福一怔,不信这年轻人的运气这么好,居然第一块石头就开中了灵血髓,赶紧凑上来,举起那玉瓶观看。只见瓶中一块六角形血色晶体如指甲盖大小,正在滴溜溜乱转,正是价值连城的灵血髓,不由大呼神奇。
“爵爷,您这运气也是好极了,第一块便有斩获,真是开门大吉。”
虽然心中有疑惑,但他还是欢天喜地的表示恭贺。
这已经是他商人的习惯——或许这真的是这位年轻的斩月之人运气比较好呢?
沈振衣微微一笑,又捻起了第二块石头。
叮。
石头裂开,又是一道血线飞出,落入玉瓶。
“又中?”
安德福傻眼,嘴里还叫着,“好事成双,双喜临门!”
叮!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