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三明治店的店主不知道琴酒是什么人,更不知道对面酒吧里是什么人。只是他曾经被琴酒救过命,便收下琴酒给的天价经费,在这里开了个还挺赚钱的小摊子,时刻注意着对面酒吧的动静。 当然,琴酒每个周末九点,都雷打不动来到酒吧他也知道,刚刚琴酒先是失意跪门,接着又扒门缝往里面看的行为三明治店主也看到了。 三明治店主点点头:“下午一点,带着一个孩子开车走了,车是昨天开回来的,应该是租的。” “孩子?”琴酒感到意外:“什么孩子?” “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什么时候进的酒吧不知道。” 乌莲瞳走进酒吧的那个雨夜,店主因为乌丸酒良已经出门,便疏于关注酒吧,没有看到她。 “第一次带出来是三天前,昨天又带出来一次,今天换了一身衣服,打扮的……跟您那个跟班有点神似。” 店主一边回忆一边比量着。 伏特加穿的是一整身黑西装,带着挡住眼睛的大墨镜,跟班一样跟在琴酒身后。 乌莲瞳的卡其色西装颜色很浅,店主在马路对面看来和白的差不多,而裤子和里面的衬衫更是白的,也带着一副挡住了眼睛的大墨镜,走路当然是跟在乌丸酒良的后面。 琴酒以为,自己知道怎么回事了。 黑衣组织成立五十年来,‘捡孩子’带回组织里培养太正常不过了。 尤其初中生是一个很好的年纪,一个孩子有无才能和天赋在这个年纪已经开始展现;而且有基本的自理能力无需当保姆;三观也正在塑成阶段,很容易影响和洗脑,让他们接受组织的思想、忠于组织不会背叛。 皮斯科手下的爱尔兰威士忌、贝尔摩德手下的樱桃白兰地,都是在这个年纪被捡进组织中的。 但BOSS亲自捡孩子培养,据琴酒所知还是头一次。 但很快琴酒又想通了,他过去所知的BOSS已经暮暮老矣,大概是没有精力培养新人了。而现在BOSS重获年轻后,显然精力非常充沛,据琴酒所知最近依然兴致勃勃的开着酒吧,有时琴酒去汇报工作的时候还能看到许多普通客人,亲手培养新人似乎也在情理之中。 而且毫无疑问,那个孩子将来将成为BOSS的真正亲信,地位将于朗姆、白兰地相同甚至更亲近。 琴酒的心中五味杂陈,除了震撼以外,似乎……还潜藏着吃醋、嫉妒的情绪。 不对,重点错了。琴酒醒悟,他启用这家三明治店提取情报的目的,明明的确认BOSS确实出门了。 看来BOSS并不是不想见我。琴酒放心松了口气,点点头离开了三明治店。 “伏特加,行李不用收拾了……不是,我没见到BOSS。” 琴酒感觉到了他也许还有转机,如果能在接下来的一周里扭转乾坤抹平损失,创下功劳戴罪立功的话,也许自己还有机会! 但是,今天明明的觐见的日子,BOSS却选择这一天出门,莫非是在做非常重要的事情,重要到必须亲手完成,就连指派组织里的干部去执行都不能放心?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