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最称职的舍管-《我和学神同桌有个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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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思凡拿牙刷挤好牙膏叼嘴里,搬个凳子,坐老哥对面,挽起裤腿一起泡脚。

    节省水资源。

    吴思凡洁白的小腿跟莲藕似的,两只小巧的脚丫子踩着老哥的脚背,脚趾抓。

    被踩着很舒服,吴思明也不用动手了,挤了点沐浴露滴进去,跟老妹儿的脚丫子互搓,俩人刷完牙,脚丫子也洗好了。

    擦脚布在吴思明这边,吴思凡抬起脚丫子伸着。

    吴思明先给自己擦脚,擦完毛巾丢妹妹腿上,才不会惯着她。

    吴思凡朝他甩了甩脚,自己擦。

    回卧室,吴思明直接去上铺自己床上了,换上睡衣,还不到十点,他一般十点半睡,每天睡不到八小时,他书包里掏出路漫兮的英语笔记看会。

    第一页空白页中间写着大而飞扬的‘English    notes’,下面紧接着是一句鸡汤,‘A    day    is    a    miniature    of    eternity’,翻译过来是‘一天是永恒的缩影’

    路漫兮第一次问吴思明这句英语鸡汤什么意思的时候,吴思明翻译成了‘一天充一分钟电’,他把    eternity理解成了‘电’

    当时把路漫兮笑的肚子疼。

    第一页右下角是路漫兮的英语名和班级。

    路漫兮的笔记特别整齐,英文每个字母写的都清晰明朗。

    不存在吴思明看不懂的地方。

    吴思明看书有一个习惯,无论看什么书,都挨着看,他不喜欢跳着看,不喜欢一目十行的浏览式看,看小说对于完结的书,也不喜欢先看个结局剧透,从头开始保持着未知和神秘感看着才爽,先看了结局再看前面阅读体验会差些。

    “哥,要看书把你台灯打开,我要关灯。”

    吴思凡洗完脸回来准备直接休息,站门口摁着开关道。

    吴思明打开自己床上的蓝色企鹅小台灯,秉灯夜读。

    “故事的小黄花,从出生那年就飘着,童年的荡秋千,随回忆一直晃到现在,”

    吴思凡关了灯,钻入床帘围着的下铺,准备安歇,又想听首歌,打开MP3戴上耳机听着哼唱,听完这首,她摘了耳机,“哥你喜欢许嵩的歌多一点还是周杰伦的多一点?”

    吴思明道:“周杰伦吧,他的风格比较丰富,有夜曲晴天等安静一点的,也有黄金甲霍元甲等燃一点的。”

    “周杰伦无论哪种风格共同点是都听不懂,但是就是好听,对吧。”

    吴思凡笑道。

    吴思明嗯了声,继续看英语。

    吴思凡睡不着,老想说话,“哥,你现在能看得进去吗?还是自我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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