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激荡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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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对于保险行业的划分和香港略有不同,国内主要分为财产险和人身险两大类。

    在九十年代之前,全国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这一家保险企业。后来中国人保在九十年代,把其在国内的资产拆分成了两家新公司,分别是经营财产险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和经营寿险的中国人寿。

    当然,后世的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虽然名称上一直没有改,但早就重新实行了既有财产险、又有寿险的混业经营。

    香港对保险业务的划分,和内地稍有区别,通常分为一般保险业务和长期保险业务两类。

    一般保险业务主要是指保期不超过一年的险种,比如车险、水火险等财产险的保费基本都是一年一交,而人寿险则是典型的长期保险。

    民安保险作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海外全资子公司,主要在香港经营以水火险为主的一般保险业务,并未涉及人寿险等长期保险业务。

    “各位领导,新中国成立后有一句口号,叫做‘农民有土地,工人有劳保’。但是工人的‘铁饭碗’,远比农民手里的土地更让人羡慕。

    因为农民的土地随时可能因为水灾、旱灾、蝗灾而绝收,但城市里的工人吃饭有口粮,看病能报销,退休有工资,各方面的保障远高于农民。

    早在1957年,中国就通过了《劳动保险条例》,初步建立了覆盖全国95%的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

    随着中国近几年提出改革开放的伟大战略,一类在新中国过往三十年历史中,从未有过的新型企业开始出现了,那就是中外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在传统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中,以退休工资形式发放的养老保险金,是用企业费用的形式来支付的。

    但据我所知,全国各地目前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对职工未来的养老保险安排,都未做出任何具体的描述。

    至于特区内所独有的外商独资企业,以南头出口工业园内刚刚招揽的那五千名工人为例,特区政府和国家甚至连他们的工人身份都没有承认。

    这些人名义上被称为工人,实际上却依旧顶着原先的农业户口,自然更不可能享受工人阶级应有的劳动保障福利。”

    深海市委的一间小会议室里,周阳正对着一众市领导侃侃而谈。他这次是被特区政府邀请来,为深海市保险业的发展献计献策。

    实际上说得更直白一点,其昌保险之前向深海市政府提出,希望能与民安保险成立一家合资公司,共同开发深海特区的保险业,但民安保险方面对这个提议并不情愿。

    于是深海特区希望周阳能提供更充足的合资理由,让深海特区方面可以说服省里和中央高层。否则其昌保险进军国内保险业的愿景,就只能暂时作罢了。

    “周先生对国内社会保障方面的了解,比我们这些共/产/党/人更加深刻,这值得我们这个干部惭愧和深思。”特区的一把手对周阳点了点头,感慨地说道。

    “中外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之所以还未涉及养老保险领域,是因为这些新兴企业工人的年龄结构,暂时还不会产生这方面的压力。

    比如我们南头出口工业园招聘的工人,大都以20岁左右的青年人为主。退休和养老保险,对他们还是一个很遥远的话题。

    但是中国有句古话,叫做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由企业来为职工未来的养老保险兜底,存在着一个严重的弊端。那就是企业未来的经营如果发生异常,破产倒闭了怎么办?

    国有企业自然有国家进行兜底,但像中外合资企业就算生产经营一切顺利,还要考虑合资年限的问题。

    比如现在许多合资企业的合资年限为30年,现在工厂招聘的大都是二十几岁最具活力的年轻工人。等到三十年后,这些工人燃烧尽自己的青春,开始步入需要退休的老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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