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喜欢宝石-《穿到古早虐文里我逆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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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头,时小姐最喜欢宝石了,大少都是一大包一大包的送。

    沈天曾让管家进来,吩咐他去买珠宝首饰,一定要买最好最贵最漂亮的。

    时夏下午排练结束,没去食堂吃饭,悄悄地跑去了沈令的导师宿舍。

    这一周的时间,排练紧锣密鼓的,每天结束都十一二点了,老爷子的生活作息很是规律,晚上八点准时睡觉,她怕太晚过去会打扰到他老人家休息,一直没过来看他,最多在练习的间隙,给他打个视频电话。

    沈天曾早早地就开始准备,亲自下厨做了一桌子时夏喜欢吃的饭菜。

    时夏嘴巴甜,抹了蜜似的,很是真诚的竖起大拇指来夸奖:“太爷爷,好吃,真好吃,你厨艺真棒!”

    沈天曾听的别提多开心了,心里比吃了蜜还甜:“你喜欢就好,等你去了京城,回家太爷爷天天做了给你吃。”

    他的厨艺,都是为了老婆学的,老婆是山城人,喜欢麻辣重口,到了京城吃不惯京城的吃食,他就专门找了山城当地的名厨,学了一手厨艺,天天做给她吃。

    可恨啊,他跟儿子都是一腔热忱的痴心人,对感情认真专一,怎么就生出养出这么个混货孙子!

    不过好在,混账东西总算是做了件让他舒心的事儿,给他找了个这么贴心懂事可爱漂亮的曾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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