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2 飒中带媚-《这个北宋有点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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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时代,全世界的夜晚都是黑暗的,只汴京城是光明的。

    但即使是光明的,光明得也有限。

    火把,油灯,蜡烛等等光源,有时间限制,而且亮度并不高。

    城市之外,是漆黑的荒野,代表着危险、神秘和恐惧。

    对于黑暗,民众有多恐惧,那么对于光明,就会有多向往。

    这种下意识追求光明的需求情结,反应到现实中,就是对一切闪闪亮亮的东西,都会极度的追捧。

    比如说,会反光的东西很值钱,像各种宝石,琉璃等等。

    会发光的东西极其值钱,比如说夜明珠。

    然后会发光,又能治病的东西……那就是真真正正,让人顶礼膜拜的神物了。

    作为世家女,杨金花也是见过世面的。

    什么几百年的人参,所谓的天山雪莲,百年灵芝等等!

    但那都只是凡物,那些东西可不会发光。

    这金林檎发光了。

    而且还是在大白天发光……夜明珠都没有这本事。

    这如果还不算是神物,那什么是神物?

    杨金花掏出自己的贴身白梅花丝巾,小心翼翼地把半边金林檎包好。

    神情非常虔诚认真。

    然后小心翼翼地放入蓝色的包袱之中。

    再把包袱口绑得好好的,确认金林檎的微光没有散发到外边来后,她才松了口气。

    “多谢陆小郎。”杨金花把包袱背在肩上,起身抱拳,认真说道:“趁着药效没有消散,小女子先把果子带回去。就不在此地叨扰了。”

    “哪里!”陆森抱拳还礼:“还得多谢杨家对我的信任,愿意帮忙。”

    “我们是邻家,应该的。”

    杨金花笑了下,桃花眼似乎越发漂亮了。她转身快步走出了院子,刚好就遇上齐叔和黑柱两人走上来。

    她叫道:“齐叔,我们现在立刻回府,快马加鞭。”

    齐叔有些不解,自家小娘子明显对陆小郎有点意思,怎么这次不趁此机会多待久些,多说说话,多谈谈风月,加深些感情?

    只是齐叔见杨金花表情严肃,便把疑惑压在家里。

    他毕竟是家兵,对于‘军令’这种东西,有着天然的服从本能。

    齐叔遥遥向陆森抱了下拳,算是行礼,然后便跟在杨金花身后,匆匆下山去了。

    黑柱有些奇怪地看了会两人,随后便不再多想,走回到院子里。

    此时陆森正站在小女孩的面前,

    小女孩此时已经坐了起来,她有些惊讶地摸着自己的腰脊处,估计是在奇怪着,自己的腰明明‘断’了,现在怎么又好了?

    随后她抬头,看到自己身前的陆森,有些害怕,手足并用向后挪了一小点距离。

    毕竟陆森一身白衣,长得又极其俊秀,在小女孩的相信的尊卑观念里,对方绝对是个能主宰自己生死的大人物。

    会害怕相当正常。

    “你叫什么名字?丫头。”陆森语气淡淡地问道。

    “小丫。”小女娃低下头,怯怯地答道。

    她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自己为什么活了下来,腰伤也好了,什么都不知道。

    只是穷人家的女娃早熟,她清楚地记得,自己被阿母扔了出来,不要自己了。现在又有一个贵人出现在眼前,心里也明白,自己多半是被卖给这个贵人了。

    发生这样的事情,她早有心理准备。

    流民街里的女娃,大多数都被卖到了大户人家里做奴做仆,甚至还有可能当别人的童养媳。

    但又能怎样,反正还算是件好事……脱离了流民街那个吃不饱,穿不暖的地狱,即使在外边过得辛苦些,也是值得的。

    “你家人不要你了,扔你在路边,你记得吗?”陆森问道。

    小丫点点头。

    当然记得……小孩子不懂什么是绝望,但那种被亲人抛弃的,锥心刺骨的疼,她品尝到了。

    “我救了你,把你带回来,从此后你就在我这干活了,明白?”陆森问道。

    小女孩使劲点头。

    心里甚至松了口气。

    家里不要自己了,没有地方去了,能有人地方收留自己,这本身就是件极其庆幸的事情。

    “那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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