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甜度14%-《榴芒跳跳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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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行悠愣了一下,下意识想问你怎么知道我脖子后面有刺青的。

    然后转念一想,那好像也不是什么隐秘部位,平时低个头就能看见,挨着迟砚坐同桌这么几天,他发现了也不奇怪。

    孟行悠把嘴里的小丸子咽下去,笑着说:“是我养的猫,叫糊糊,糊涂的糊。”

    “……”

    迟砚不知道该摆出什么表情来。

    之前他跟霍修厉闲聊,说过纹身的事儿。

    霍修厉说什么非主流遇上真爱,把对方名字刻自己身上记一辈子,还说自己有个小学同学就叫胡虎,高中练田径去了,现在女生缘好到不行。

    此时此刻,再想起这些话,迟砚只觉一言难尽。

    神他妈练田径的胡虎,非主流遇上真爱。

    这就是一只猫。

    这居然是一只猫!

    霍修厉这个蠢货绝对哪个山头跑出来的傻逼玩意儿。

    大家对刺青的态度比较单一,不是黑社会大哥就是非主流爱情,她之前说要去纹身的时候,就连裴暖都以为她受了什么刺激要加入杀马特家族。

    章鱼小丸子凉了就不好吃,孟行悠低头把剩下的三个吃完,丢完垃圾回来看见迟砚还是那个姿势,犹豫几秒,坐下来多说了两句:“那只猫跟我一起长大的,今年暑假走了,我心里没着没落的,而且我这人记性不好,必须要留下点什么才什么,我不记得糊糊,这世界上就没人记得它了,那样的话,猫活一场多委屈。”

    迟砚一怔,他没料到孟行悠这样大大咧咧的性格,还有这么细腻的心思。

    “但是你纹在脖子后面,你自己也看不到。”迟砚说。

    孟行悠点头,抱着书包看前方,眼神一反常态没有焦点,感觉很空。

    “那只猫最喜欢趴我脖子上,我觉得纹在这,它说不定会开心。”

    “纹身真的超级疼,那个疼够我记一辈子的,所以我看不见也没关系,反正忘不了了。

    “糊糊一年四季都跟冬眠一样,又懒又傻,经常被自己尾巴吓到到处窜,不过它很粘我,我做什么它都陪着我,大概在它心里我就是全世界,这么想想,我疼那么几个小时也值得。”

    提到糊糊,孟行悠难免伤感。

    说完这些,她感觉自己情绪过了头,明明犯不着跟迟砚说这么多,关系不熟听起来只会觉得矫情,她拍拍脸蛋,闭嘴沉默。

    这时,听见服务员在门口叫他们的号,孟行悠如获大赦,拿着包站起来,叫上迟砚,又是平时没心没肺的样子:“终于到我们了,走走走,我快饿死了,我现在能吃下一头牛。”

    迟砚走在她后面,那个刺青除了“huhu”四个字母以外,后面还有一个猫爪印,上次在教室没见到的图案,原来只是一个猫爪印。

    可能是听了孟行悠多说了几句,现在这个刺青在迟砚看来,显得特别顺眼,甚至还有点可爱。

    对一只猫尚且如此重情重义,更不用说对人。

    孟行悠的世界感觉很纯粹,喜怒哀乐来去随意,她可以从一件小事轻轻松松得到快乐。

    比如她现在对着菜单上面的食物,跟服务员一问一答都能笑得肆意自由。

    她的喜乐来得好简单,几乎触手可及,明明几分钟前还在为自己去世的猫而伤感。

    迟砚不知道该说她心大还是单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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