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为什么呢? 因为宋一根以吞灵术吞噬了上次杀死的鬼国子民,用他们的气血来补全自己的气血。 这就不能算是温养,充其量算是借力。 嗯,确实是这样。 至于鬼国子民的意识,宋一根同样给送去了宇宙的怀抱,并没有因为这些人的身份,而让他们永远的消失。 至于已经成为护棺天龙谣唱音符的鬼国子民,那就没办法了。 …… 话说饭店喝着酒的采诗官,他有些兴奋,多喝了几杯,但问题不大的,反正他也喝不醉。 于是,他吃饱喝足,走到饭店门口的凉亭坐着,等着阿修罗还有歌颂者以及两个孩子。 “余地龙这个杀猪的,这是上辈子积了啥样的福分,居然收到了潜力如此逆天的徒弟。” “不行,我得给他通个电话,让他也高兴高兴,顺便也能讽刺他几句,就这么定了。” 于是咱们的采诗官老爷子掏出了不知用了多少年的手机,比板砖差不多大,看起来有点像大哥大。 余地龙接通的比较慢,或许是白诗官的手机信号传输慢,三十秒才接通。 “杀猪的,我是采诗官,我在东北这疙瘩遇到你徒弟了。”” “晚辈知道是单前辈,我那徒弟没有给您添麻烦吧,他要是敢不听话,前辈尽管揍就行了。” 采诗官哈哈大笑。 “我为啥要揍他,那小子不但没有气我,还让我这个老头子对他喜欢的不得了啊!” “那前辈打我电话是……?” 余地龙有点拿不准,毕竟采诗官可是和翻书人一样的强人,一个念头可感应大半个神州。 “我给你打电话,就是想告诉你个好消息,你徒弟搬血境达到了大圆满后又入十境,现在皮肤表面已经有了血气龙鳞片,高兴吧!” “好,好,好,好的很呐,这臭小子终于给我长了回老脸,不愧是我余地龙的弟子,好的很啊!” 余地龙激动的大声说道。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