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买断《人民的名义》台网分销权-《华娱之流量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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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演不了主角,其他的角色也没多大意思,以袁华的年纪来说,稍微能演的角色也就只有那个水军头目黄毛(郑胜利)。

    但黄毛是一个极其不讨喜的角色,上线以后引发巨大争议,也是一个没法去掉的肋点,网友一致认为无端加戏只想快进,堪称本剧最大的败笔。

    好家伙,演个这样的角色,到时候上线之后成为吐槽的靶子,袁华除非是脑子进了水……

    那其他的角色就更不用说了,戏份基本上少的可怜也缺乏存在感,参与不参与,其实没有任何区别……

    所以经过综合考虑,袁华最终没有参与这部剧的拍摄,而仅仅是作为投资人参与其中。

    本剧总投资1.2亿,袁华个人出资6000万,拿到了二分之一的投资额,为全剧第一大投资商。

    这还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袁华随后又和剧组签订了包销合同。分别以2亿和1.5亿拿下了五年的电视台独家分销权和网络独播分销权。

    其实前世因为在开播之前,反腐剧不太被看好,所以说《人民的名义》剧组也是早早就把台播权和网播权全一口价卖了。

    芒果台2.2亿买断了五年台播分销权,pptv以2亿买断了五年网播分销权。

    特别标记一下,这个是完全买断了分销权,不像之前《诛仙》的那种只是卖了首轮,第二轮,第三轮还可以继续卖钱,网络版权也可以继续卖(虽然大概率没人买)……

    这个就完全是一锤子买卖,卖出去之后,五年之内的任何交易,就和剧组没有任何关系了!

    芒果卫视可以二轮或者三轮继续卖给别家电视台,pptv也可以充当二手贩子,再转手卖给其他的网络平台,只要有人愿意出钱,但这些收益统统都跟原剧组没有任何关系了……

    袁华这个为什么比前世的价格要低一些,因为他签订包销合同的时机不同。

    前世芒果台和pptv,都是电视剧拍完了之后看了成品才出价的,但现在袁华是在刚立项开拍的时候就直接签了包销合同……

    后者明显风险要大的多,当然价格也会便宜一些……

    这部剧本来制作成本也就只有1.2亿,等于说才刚开机,台+网直接3.5亿入账。

    剧组不仅立刻回本,还净收益两个多亿,对方当然没有理由不同意……

    虽然是一口价买断,但毕竟反腐剧本来就不被看好,将来能不能成功上映,还得打个大大的问号……能够大赚一笔就已经很好了,还要什么自行车?

    当然,对袁华来说,虽然说花了3.5亿,但因为他本身就是最大投资人,3.5亿减去成本1.2亿还剩2.2亿,其中1亿折腾一圈又回到他的口袋,等于说他也只出了两亿多……

    要知道这部剧可是17年的剧王,到时候好好运作一番,版权收入随随便便都能十亿起步的……

    所以说这笔投资,必将成为袁华传奇生涯又一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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