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偏向-《明末大权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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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民张铭,祥符县人,经商为业,略有银钱田产若干,因为敬佩知府大人一心为公,惟愿募捐白银两千两,小麦一万石,白纸黑字,落笔无悔......”
“下官王修远,陈留人,万历三十七年举人,曾任开封通判,崇祯十一年致仕,因为敬佩知府大人一心为公,惟愿捐献四千两白银,两万石稻谷......”
“卑职周茂龙,杞县人......”
“......”
一张张的卷宗摆在面前,全都是那些豪族士绅自愿捐献钱粮的凭据,高名衡,认真的计算了一番,发现募捐的总和跟账本上所记载的完全一致,并没有任何不妥之处。
“根据卷宗来看,这都是这些豪族士绅自发愿意捐款的,而且上面还都盖有这些豪族士绅的手章,证据在此,绝对无法作假,这样说来,所谓敲诈勒索的罪名并不成立。”
高名衡宣布了他的结论,随后又对马鸣风说道:“知府大人,除了敲诈勒索之外,还有人举报你贪污公款,这事是否属实呀?”
马鸣风连忙说道:“巡按大人,下官冤枉,此事绝对是捏造,并无一分一毫的真实,下官并无一分贪污之举。”
随后马鸣风取出来几本账本,摆在高名衡的面前,轻轻说道:“巡按大人,这一本账是开封府近来之开支,这一本账是募捐所得之钱粮数,这一本是募捐钱粮剩余之数,巡按大人可逐项检查。”
高名衡摆了摆手,叫过来几个书吏,让他们逐项核对,经过了近两个时辰的核对,才最终确认账簿全都准确无误。
在对账的同时,高名衡又命人持着他的令牌,到开封府核对募捐所剩的钱粮是否有出入,结果仍然发现没有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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