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二章 世俗-《大明征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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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亦瑶如今已是十八岁的姑娘一枝花,要是换做嘉靖朝以前都已经算得上是老姑娘了……

    在民间,女子十四五岁,甚至十二三岁就已经嫁人的比比皆是,要是到了十六岁还没找到婆家,基本上就会出现闲言碎语,要是到了十八还没有,那估计风言风语就来了,要是过了二十……估计背后嚼舌根子的,就怎么难听怎么招呼了……

    这是当前世俗的普世价值观,造成这种价值观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女子不是壮劳力,养在家里还要增加负担,不如早点嫁出去,比如女子就是为了传宗接代的,那么早点嫁人,早些开枝散叶什么的……

    当年满朝请愿,于是朱厚炜选秀充实后宫,各地应征的秀女高达数万,其中超过六成都没满十六岁!

    其中甚至还有不少十三四岁的黄毛丫头……

    这要是在后世就是典型的犯罪,没准是要挨枪子的,朱厚炜接受的可是典型的后世传统伦理教育,哪里能受得了这个……

    于是硬生生将未满十七岁的女子全部筛除掉,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到底有多少没满十七的成为秀女,朱厚炜自然不会知道,甚至于最后杀进后宫是否瞒报年纪的有没有,朱厚炜也没有去追究。

    说到底,女子的婚嫁年龄还是取决于家庭状况,比如皇家、王室、豪门,这些人家的女子出嫁年龄一般而言都晚,但再晚也以十八岁为界限,也不太可能超过二十岁。

    大明洪武年间规定,男子十六岁可以成婚,女子十四岁就可以嫁人,至于大龄女子没嫁人要接受惩罚这一点,其实就是形同虚设。

    但是嘉靖八年,朱厚炜修改了洪武令!

    男子成婚最低年龄不变,女子出嫁年龄则从十四岁提升到了十六岁,不过朱厚炜自己也知道,这条法令其实并没有太实在的意义。

    到了后世高度文明时期,国朝的婚姻法规定男二十二,女二十,可偏远落后地区的女子在十几岁就嫁人的比比皆是,发达地区的例子也不少见。

    而且国人对待成婚的概念也很传统,婚姻法规定的是不到年龄不给领结婚证,可民间对于是否结婚的概念是有没有办酒席,你领了结婚证一直不办酒席,那也没算结婚,反过来也是一样的道理,你年龄不够但是办了酒席,那么从传统意义上就已经是成了家……

    这就是世俗,千百年,一代代人传承下来,从未泯灭过的世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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