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路明非的生日(二合一)-《本该屠龙的我意外开始修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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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明非实在无法确定这只被他捡回家的小犬妖身上究竟是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

    这条小犬妖身上的气息颇为复杂,以它自身的妖气为主,自身气息占据大多数,然后是些许类似于那头死侍的妖气——说是妖气,但是死侍的“妖气”和这条小犬妖的妖气并没有太多相似的地方,虽然绝对不是人类的气息,但是也和小犬妖的气息相似度不高。

    不过毕竟是两个世界的妖兽,也不是不能理解——自己世界的妖兽都疑似可以不需要修士而自然开智了,和那个世界的妖兽有比较大的区别也很正常。

    可不正常的是在小犬妖自身的妖气和些许来自死侍的气息之外,还有着极微弱的,来自他路明非自己的气息!

    路明非大脑急速转动,从那天遇到的死侍下手,回忆着遇到死侍并与之战斗时的细节,几秒钟后,他得出了一个大胆的结论。

    那天凌晨,他和死侍的厮杀中,它们都在地上遗落了一些东西——血。

    而在在他的回忆里,后来他回到河边马路“善后”的时候,也确实没有在马路上看到血干涸后留下的痕迹——他本以为是被环卫工人清理了,但现在看来,说不定是进了小犬妖的肚子。

    死侍的血自然不用说,不管是最开始路明非重创死侍肩膀时死侍流的血,还是后来他硬生生撤下死侍前臂时从伤口断面淌出的血,都流淌到了马路上。

    至于他的血,他当时因为缺乏战斗的技巧,被死侍一套连招,用没受伤的那条手臂在身上划出了几道狭长的伤口,虽说有法力护体所以只是伤到了皮肉,但是无疑是有少量血液留在死侍爪尖的指甲缝里的。

    然后他扯下了死侍那条划伤他的前臂扔在了地上,恐怕就是那个时候,残留在死侍爪子上的他的血液残留在了地上,然后连同死侍血液一并进了小犬妖的肚子,成为了它成妖的契机。

    这是路明非唯一能相处的比较合理的情况,总不能是这条小狗是天命所归的绝世天骄,只远远地看了他和死侍的厮杀就靠着学习模仿他们的气息然后一朝顿悟开智吧?

    不过喝血开智其实也不太符合他所了解的那个世界的常识。

    单就他从天书那里了解到的来自那个世界的知识来看,动物想成妖,需要先开智,开智之后再像人一样“开光”,然后吐纳月华诞生第一缕妖力,才算是成了妖。

    至于动物开智,要么人类大修或妖族大妖点化,要么是大妖和人类的混血,极少数会通过吞吃某些能提高人类悟性的天材地宝来开智——前提是有修士或妖帮它炼化,否则大概会炸成烟花。

    假如这条小狗妖是靠着他和那头死侍的血开智的,那他和死侍的血至少有一个有问题——肯定是死侍。

    死侍血可以引发生物变异这事他之前在河底就已经见识到了,水下那条被死侍污染变异的大鱼虽说论身体素质和智商要差死侍一大截,身上的气息也狂暴混乱,透露出一种外强中干,命不久矣的死气,但是放在同体型的鱼里,绝对已经是战神一般的存在了。

    尤其是它还占据了水下这个主场优势,如果不是明光焰出乎路明非意料的可以在水底发威,那他应该已经顶着执明镇岳玄钟跑路了——先上去学个水战法术在说。

    所以死侍的血肉确实可怕。

    那个世界的大妖的血肉虽然也蕴含强大的力量,但是一来数量稀少,二来也并不比一些珍稀药材效果更好,还不好和其他药材搭配,是以拿大妖血肉炼药的修士并不多。

    至于数量相对常见的普通妖兽……他们的血肉用处着实不大,拿来炼药还不如自己用法力浸润点药材,灵植药材的效果反而更好。

    但是如果那个世界存在死侍这种妖兽的话……就凭这种弱鸡死侍就有这么强的侵染力这一点,死侍的药用性价比绝对轻松问鼎那个世界的妖族,估计修士届都会为死侍而兴盛起一个“药用死侍繁殖饲养”的行业。

    不过这和路明非就没啥关系了,毕竟那个世界都炸了。

    至于路明非自己的血……等他将法力化入肉身晋升旋照,然后再苦修个百八十年或许也能让自己的血堪比天材地宝,但是现在的他,血和普通人应该没有任何区别才对,最多也就是更健康一点。

    大致有了猜测之后路明非也不再想太多,毕竟他所能了解的信息太少,想太多也不会有什么用。

    虽然他确实很好奇,不过大不了等以后修为高了直接测天机嘛。

    有时候,修为高真的是可以为所欲为的。

    心中默默决定以后修为高了一定要从天书拿学一门天机术测算一下小犬妖身上发生的事,路明非把注意力放在另一件事上。

    他还没给小犬妖起名字,总不能直接叫它“小犬妖”吧?

    这名儿它好说不好听啊。

    好在刚刚在给小犬妖洗澡的时候,他就已经想好了小犬妖的名字。

    路明非俯下身子,熟练地架起小犬妖的前腿,双臂伸直,斜向上抬,将它举在身前,走到客厅里正对着傍晚夕阳的落地窗前。

    夕阳橘红色光透过窗户,小犬妖逆着光,漆黑毛发的边缘有阳光透过。

    “咳咳,不管怎么说,既然你身上有我的气息,那从此以后,你以后就跟我姓路吧,”路明非轻轻嗓子,眼神肃穆,神色庄重,抬起头看着被举起的小犬妖,声音雄浑,语气低沉,“我的孩子,在你出生那一天,整个洛丹伦的森林都在低语着这个名字……”

    “路!鸣!泽!”

    “汪!汪!汪!”

    小犬妖,不,路鸣泽聪明地附和着路明非。

    “不,等等,”路明非收起严肃的表情,放下被他举起的路鸣泽,摩梭着下吧有些犹豫道,“虽说我确实很讨厌那个肥佬,但是直接给你取这个名字好像也有点太过了……”

    “这样吧,改一下,”路明非右手摊开,左手握拳在右手上一捶,“同音不同字,今后你就叫路明泽吧!这样就完美了!”

    “汪汪汪!”

    路明泽再次附和。

    路明非满意地点点头,为自己的机智感到满意。

    他还想说什么,裤兜里却突然响起手机的铃声。

    路明非掏出新买不久的手机,来电显示上只有两个字。

    叔叔。

    在买了手机办了手机卡之后,路明非给叔叔打了个电话报平安,同时婉拒了叔叔让自己回来的提议,在挂断电话后给叔叔的号码加了备注。

    路明非接通电话,放到耳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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