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章 凯撒和诺诺-《本该屠龙的我意外开始修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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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的十月份是一个不太冷也不太热的月份,这时的雨既不似夏天一般瓢泼如天河倾覆,也不至于像深秋时那样连绵不绝,凉彻骨髓。

    路明非撑着一把从装备部那里顺来的黑伞,提着公文包,穿过教堂和被命名为“英灵殿”的建筑之间的石板路。

    现在是下午六点,阿卡杜拉所长说拍卖会会在晚上开始,但根据情报,这场拍卖会的准确时间是九个小时后,也就是明天的凌晨三点——说是晚上倒也没错,毕竟那时太阳还在照耀另外半球。

    所以路明非的时间相对还是比较充裕的,尤其是拍卖会本身也将持续三个小时,而水晶曼陀罗恰好是压轴拍品之一。

    然而不幸的是这种级别的任务学校是不会给他配发专机的,最多为他准备一辆还算看得过去的专车——好在假期那苏天成的几辆跑车是过手之后,他车技应该也还过得去。

    嗯……交警的超速罚单证明他或许需要好好记一下交通规则里的限速。

    不过考虑一下火车的速度、芝加哥车站到索斯比的距离以及中途可能发生的意外,他的时间倒也没有多充裕,除非他能找来专机或者其他速度足够快的交通工具。

    跑车排气的声浪在不远处回旋轰鸣,几乎盖过了雨声和路明非的脚步声。

    灯光在建筑之间闪烁,照亮了空气中的雨丝,像一根根纤细荧光的丝线在空中飘舞。

    走过另一栋建筑的转角,路明非的视线中豁然出现之前曾经住过的宿舍楼——现在他和装备部那帮神经病一起住在瓦特阿尔海姆中有全息风景影像的别墅里。

    在那栋他还算熟悉的宿舍楼下,一辆红色的敞篷跑车开着远光灯围绕着宿舍楼转圈,上面的女孩有着同样红色长发。

    雨淋湿了敞篷车叫驾驶座上女孩的头发和衣服,裙子黏在身上露出姣好的曲线,红发和敞篷车一同带起残影,像雨中流动的火焰。

    以路明非的视力能清晰地看到女孩在车上仰着头,五官精致,雨水顺着她白皙的皮肤流下,经过下巴、脖颈和锁骨,然后流淌进锁骨里。

    红发女孩仰头对着宿舍楼,像个疯婆子一样大叫:“我要去芝加哥我要去芝加哥!有人愿意跟我一起去芝加哥么?”

    宿舍楼上每一扇窗户都打开了,从大一到大三,男生和女生都从里面探出头来——哪怕在疯子和神经病云集的卡塞尔学院里,这样的女生也勉强能算作是一道奇观。

    芝加哥?

    听到这个名字路明非微微一愣,他此行的目的地就是芝加哥。

    他下意识地放慢脚步,看向红发女孩所驾驶的敞篷跑车——法拉利488,极限时速三百三十公里。

    这玩意可比学校给配的专车得劲多了。

    虽然这个速度在市区里绝对会引来警察的鸣枪警告,但是从卡塞尔学院所在的远郊到达市区的这段距离它完全可以肆意驰骋。

    路明非犹豫了一下,琢磨着如果他现在用腰间别着的m500转轮手枪顶在那个女孩头上,她“心甘情愿”把这辆敞篷超跑借给他的概率会有多大。

    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已经有被装备部的神经病同化的趋势,路明非一边思索,一边悄悄眯起眼睛,把公文包递到拿着伞的手上,空下来的手掌缓缓伸向腰间转轮手枪的枪柄……

    就在指尖即将触及到胡桃木枪柄的前一刻,他看到某扇窗户向外跃出一道身影,扎眼的金色长发在昏暗的雨幕中仿佛在发光。

    不,是真的在发光,但发光的不是那头金发,而是那道从三楼窗口一跃而下的身影手中两把大口径的沙漠之鹰手枪!

    沙漠之鹰枪口指天,明亮的焰簇从枪口喷薄出来,火药在枪膛中爆炸的声音在整个宿舍楼前的广场上回荡。

    金发男在一秒左右后落在地上,他显然有着很强的身体素质,只靠着幅度不太大的屈膝缓冲就能轻松承受住从八九米的高度一跃而下的冲击力。

    路明非站在远处看了他一眼,从窗口跳下里的金发男有着相当强壮高大的身材,白色的衬衫被发达的胸肌撑起来,他是个典型的欧美帅哥,五官像古希腊的大理石雕塑,冰蓝色的眼睛让人不禁联想到在高空俯视猎物的鹰。

    落地的金发男把枪口还冒着袅袅青烟的两把沙漠之鹰在手上转了个圈,然后插回腰间,仿佛开枪所带来的枪口温度上升并不存在一般。

    当然,他的枪口温度确实不高,在装备部厮混了一个月的路明非清晰地听出来他刚刚发射的是炼金子弹“弗里嘉”,这种几种目标后会迅速破碎雾化称红色气体和液体的炼金弹头只会让目标因为其中的强效麻醉剂而昏睡,只要不打中眼睛或口腔内的喉咙这种极度脆弱的要害就不会造成任何伤害。

    相应地,发射弗里嘉子弹的枪,枪口温度的上升速度远不如发射普通子弹的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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