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离家出走-《森工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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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手伸出来。
条子唿哨着从空中挥下,我闭上眼睛,啪的一声,一种皮肤似乎都要绽开的疼痛直透筋骨,掌心立刻就冒出了一道红色的痕迹。羞惭和自尊使我不愿哭出声来。于是我的不哭就是一种倔强,就是无声的反抗,就是大人口中的嘴嚼,就是不听话。
无法取悦父母的孩子,做什么都是错。打的是态度,打的就是你。如果实在想要有个理由,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翻出来,再打三顿都解不了心头恨。很多年以后,我还记得这奇葩的逻辑,当拥有了绝对的权力,做什么都不需要理由。
邻居们纷纷向我家围拢过来,有的还端着碗。我的挨打,成为大家司空见惯的事情了。挨打,也叫笋子炒肉,绝对的肥大块,可以成为寡淡的玉米蒸蒸饭上实实在在的一道“菜”。有的还假惺惺地劝劝,有的干脆就把孩子拖过来,声色俱厉地教训:你看这就是嘴嚼的下场。
我就是林场教育孩子的反面教材。说实在话,这才是比挨打更大的耻辱和痛楚。好容易捱到打完了,就像电影结束了,人也散了,我还要跪着,而身上的疼痛才刚刚开始,火辣辣的,像很多蚂蚁咬着我的肉……
爱的方式多种多样,我体会的是比较无奈的一种,但不能说这不是爱,只是自己的实力不足以得到相对应的爱而已。我也希望能用我的方式来爱妈妈,最终达到被爱的结果,至少是一个平等温柔的结果。可是,爱的表达需要技巧,需要时间,需要互动,对于我而言,是一件很难很难的事情,特别是事事都被父母以先入为主的观念否定的情况下。
不过,任意换个人可能也爱不起来。孩子在一起可以干无数匪夷所思的事情,比如每年开春季节,一群小孩在一起有一个举世仅有的比赛,看谁的屁股痒,伸手一掏就能拖出一根肥硕的蛔虫,在阳光下,面条一般的蛔虫几乎是透亮血红的身体拼命地扭动,那简直就是战利品一般,拿在每个孩子眼前炫耀,然后一群鸡围着他,着急地跳起来抢吃的。他把蛔虫扔给鸡吃。这景象能让121林场的女人们恶心得几天吃不好饭。这也是给孩子打蛔虫的季节了,于是每家每户就会给孩子吃宝塔糖。没几天,旱厕里,一大堆一大堆的全是蛔虫。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和赵三都是这种孩子,于是有了惺惺相惜的感觉。他是我的跟班,能让他死心塌地的跟着我,是因为我曾经趁父亲午睡的时候将手枪偷出来,让他摸了摸,他已经就感激涕零了。可不到十分钟,父亲心急火燎地赶来,我偷手枪的事情立马东窗事发,本来想把手枪扔到河里,消灭证据的,时间太紧没来得及。我和赵三都被各自的大人打得不轻。因为这次太严重了,涉及到父亲的饭碗。幸好没有拿到街上去招摇,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被打完了以后,我爬起来,战战兢兢地出门,然后一溜烟地跑到后山一块草坪,一个呼哨,赵三便像孙悟空一般,立马出现在我面前。
你也挨完了?
恩,你呢?
也刚刚挨完。
痛不?
咋不痛,你看。
你爸屁儿好黑哦,又不是打私娃子。我说。
赵三屁股上一条条的血印子,比我惨多了,我心里竟然有一丝庆幸,一丝幸灾乐祸。而私娃子是什么意思我都不清楚,反正是大人张嘴就来的,孩子是有样捡样,我这辈子都高雅不起来,跟我的童年生活环境息息相关。
你妈屁儿才黑,你才是私娃子。赵三是个孝顺的孩子,说他什么都可以,但是说他爸不行,一般人是说妈不行,他没妈。
赵三居然敢在我面前嘴嚼,我把赵三按在地上开始揍了起来。
赵三吓得大哭,问道,你为什么打我?
还敢问为什么。我第一次体会到了母亲说我嘴嚼的那种感觉,赵三的确应该好好收拾收拾,不需要理由。欺凌是一种无师自通的东西,当对方无法反抗,就会形成一种习惯,甚至能带来隐秘的快感。他手脚并用地反抗,我被他用脚蹬开,跌倒在泥地里,站起来后,我更加使劲地揍他。我们的动静不小,赵三更是哭声震天,大人们闻声而至,各自带回,又是一顿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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