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二章 载歌载舞-《我成了渣女配》
春祭在古代是一个很有传统意义的节日,金陵山庄的春祭分为三个环节,第一环节是祭天仪式,从而表达百姓对天滋润、哺育万物的感恩之情。仪式上由僧人诵读祭文,司音者奏雅乐,并以新鲜、温热的牧血祭祀天神。
第二个环节则是除秽仪式,晨曦的露水被称之为琼浆玉露,乃是皇母娘娘天宫玉池中的甘泉,惠泽人间,纯净而圣洁,人们需以采集来的露水挥洒洁身,驱除这一年来堆积在身上的污浊之气。
第三个环节就是射箭打靶仪式,射箭者必须是男子,气氛极为紧张而热烈,反映的是商丘千百年来的尚武械斗的历史传统。
祭天仪式是在傍晚时分的时候举行的,在火烧云的最美的时刻。离歌携着楚煜踏着夕阳款款而来,本来交头接耳,周旋在形形色色人流中趋炎附势的人们,不知谁说了一句“冥王陛下,那就是我们的新王”,人们顿时都停下了交谈,纷纷朝他们这边翘首望来,继而不约而同的跪立于地,朝他们行参拜礼。
“草民尔等参见陛下,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皇后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
此时的离歌已经换下了身上的太监服,一番梳洗后,露出了她姣好的面容。一袭凤羽装,黑红相间,衬得她肤如凝脂,明眸皓齿。其头发简单的挽于脑后,梳了一个高马尾,仅别了一个华胜,英姿飒爽。
站在同样一身玄黑色锦服的楚煜身旁,丝毫不逊一色。眉宇间的彼岸花格外夺目,尽管一只眼睛上的乌青难掩,但是却没有因此削减其风华绝代的美色。
楚于齐站在远处的一颗槐树底下,看着那边同男子比邻而立,风华绝代的女子,眼底颜色诡谲难辨。
与此同时,南宫辰从另一头的廊道的转角处缓缓的走了出来,正好同楚煜和离歌撞了个正着。
四目相对,南宫辰脚步不自觉的慢了下来,他的眼睛依旧不由自主的落在楚煜的丹凤眼上,一瞬不瞬的看着,仿佛想要通过那一双眼睛去确定什么。可是那一双眼睛看着自己的神色依旧是全然的陌生,一如当年楚于齐看着自己的时候一样的颜色。
反倒是跟在楚煜和离歌后面的岑衍看着南宫辰若有所思,之前在宣政殿的时候,没有看清他的面容,今天第一次如此清晰的看清他的容貌,岑衍总觉得有些眼熟。
想起南宫辰之前提及的五年前,岑衍在脑海中细细的回想了一下。要说五年前有关南岳国的记忆,那无非就是他们前去寻找符逸的那段往事了。
说起这件事情,还得提及南岳国的司命,其主生年之本命,摄寿天之简札,太一变魂而符列,司命混合太一,以行籍而由之。按南岳国的文化,司命的地位极高,凡是司命之属,皆从之。根本当地的传说,每一个司命都是被神选中的信使,庇佑南岳福泰安康的,身受当地老百姓的信奉和爱戴。
其中,司命又分为大司命和少司命,少司命是被选中的大司命的继承者,从小就跟在大司命身旁修行,需要经过各种各样严格的训练,并且要完成各样严酷的考验,最终脱颖而出的那一位则接替大司命一职。
事隔多年,那个笑如铃铛娇俏的女孩,也不知道是何模样。据悉南岳国新君继位后,大司命薨,少司命继承其要职,只是不知道是否是那个女孩,亦或者是另外一人。
岑衍收回了有些飘远的思绪,脑海中的画面定格在了途径荆州城郊偶遇的杀戮,犹记得当时陛下在那死人堆中救了一名年轻男子。
除此之外,岑衍实在想不起来还有什么事情了,那会儿他们从血祭上偷梁换柱,秘密救下了符逸便连夜离开了南岳国,一路上都没有遇到什么事情。思来想去,也只有这么一件事情了。
难道南宫辰是那个少年?岑衍蹙眉,并不是很确定,毕竟那天夜色朦胧,只有一轮弯月挂在天空,少年躺在那死人堆中,脸上、身上都是鲜血,根本就看不清其面容,只露出一双眼睛,也正是那眼睛里透露出来的抱负和不甘促使陛下下马,并赐了他一颗护心丸。
“冥王陛下,南岳王,你们都来了,祭天仪式就要开始了,这边请。”符逸及时站了出来,打破了空气中过于诡异的死寂。
楚煜和离歌的位置安排在主位上,南宫辰坐在右边的上位上,楚于齐则坐在其对面,蒋雨荷身为他的王妃,则贴身而坐。如果不是对他们的情况有所了解,还以为是一对相敬如宾的模范夫妻。
符逸则坐在南宫辰下面的位置,其他宾客则环绕着偌大的圜丘,里外三层,很是热闹。
伴着司仪的一声吆喝,祭天仪式正是开始了。符逸身为主事,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朝众人作了作揖,然后行至圜丘之中,举杯朝天而掬,嘴里不知在念着什么。离歌远远的听着,觉得应该是什么经文之类的。一眼望去,众人的脸上的神色都很庄严。
与此同时,上百位僧人从四面八方有序而入,不得不说,那场面真的挺震撼的。身临其中,离歌丝毫没有感觉到任何的无聊,反而被深深的震慑住了,那是一个民族文化的传承。
“现在是祭天仪式,这些僧人乃是凌云寺的,他们口中念念有词的乃是祭文。”
耳边突然传来楚煜的声音,离歌先是愣了一下,继而才反应过来他是在同自己解说,想来是担心自己觉得无聊。
离歌微微侧首,心中暖融融的。谁说他冷残不知温情?谁说他孤冷不识冷暖?其实他只是学得慢了点,但是在爱人方面,他无形之中做得比他们都要好。因为曾经失去过,因为饱受人间冷暖,所以他很珍惜身边的人,比如岑衍,比如卫少凊,比如符逸……比如自己。
“咦~那边有人牵着牛羊过来!”离歌惊讶的看着浩浩荡荡而来,打扮得很远古,或用虎皮,或用树叶蔽体,身上、脸上用着彩墨画着很具有民族特色的图案,宛如从远古时代走来,载歌载舞的队伍,眼底满是惊艳。
楚煜眉头微微的蹙了一下,看着离歌眼睛眨都不舍得眨一下的模样,醋坛子顿时又打翻了一地。他闷着声音,往她前面的碟子夹了一道她比较喜欢吃的菜,努力的刷着自己的存在感,“方才在房中不是喊着肚子饿了吗?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